回覆列表
  • 1 # 生活論譚

    這樣無視職工身體健康與心理感受的老伴,是沒有情感的老闆。他過年後把過期的食品、飲料送職工,是典型的欺負行為,沒把職工當人看!

    職工堅決不要的他的爛貨,而且還應責問他為什麼這樣無良心。職工應團結起來,把過期食品拍照舉報。請求行政監察部門、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到現場查處。

    你不仁,我就不義;你不把我當人,我就不把你當老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讓這樣的老闆新聞曝光,震懾一片,教育一群。

    職工在這種被侮的情形下,還仁慈什麼,還等什麼,還怕什麼?活出人樣,就從正能量做起,這也是為社會做貢獻!

    現在有少數企業及老闆,自以為是,只認錢,想從職工那裡榨出最後一滴油,什麼缺德事都幹得出來。職工要有骨氣,要敢於依法抵制。

    當代社會最狠的是什麼?是法律!無論你老扳有多少錢,也無論你企業知名度多高,都必須在法律的範圍內做事。否則,他就是搬起石頭擋自己的道,終將翻車!(說得清楚)

  • 2 # 佛元

    注意個體老闆只是送員工,而不是抵扣工資或獎金,所以這個事情的性質另當別論。

    一般情況下,對於一個吝嗇卻又好“面子”的老闆,不傷他的面子是首先要考慮的。所以,可以先收下,然後看看能做哪些處理:

    1、人是不能食用了,所以可以偷偷銷燬。

    2、如果可以給牲畜餵食又不影響其健康(如做發酵類飼料),則可以如此處理。

    3、該食品、飲料掉到後其包裝箱或瓶子,如屬可回收垃圾,則可以送到廢品收購點,或送給拾荒者補貼其收入。

    ……

    由於問題只是問該不該要,所以這些方法,不再贅述。

  • 3 # 通訊網路小駱

    這個問題從兩方面出發考慮,首先我想說的是:要!為什麼呢?假如老闆認為這些食品雖然已經過期,但還不影響吃,甚至他自己都吃。這種情況就應該要,因為在老闆內心裡,這些東西並沒有壞。就是心裡一百萬個不想要,也應該收下,哪怕是拿回家餵狗。。。

    “不要” 我們雖然是打工,我們也有自己的尊嚴,有對老闆說“不”的權利!過期食品是不能吃的,要了只能扔進垃圾桶,那為什麼要收呢?再說了,如果吃出了問題怎麼辦?

    不光不能要,還要對老闆說這個不能發給員工!給老闆提出一個建議,在產品沒有過期之前,就應該處理出去,寫出一套方案給老闆!既能得到老闆的賞識,也會迎來同事的讚賞!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哈登賽後很失落,徑直走回更衣室,難得沒和兄弟威少擁抱。你怎麼看哈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