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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uoyiin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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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業探長
沒有辦離職手續前該加還得加,要站好最後一班崗,這個無可非議。
企業同理也不能因為員工離職了,最後一個月工資就不給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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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機器人IX
辭職申請遞交後,完成合同約定事項,真正辦好離職手續後,辭職才算真正生效。一切以合同約定為準,具體看你個人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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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走走動動拼拼
加班對於一個工薪階層來講是不可避免的。有公司正常安排的,也有因當天手尾工作沒完成的,有的有報酬,有的沒報酬。
受聘於任何一家公司都要對自己的崗位負責,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精神!哪怕是遞交了辭職申請也要站好最後一班崗,給自己在同事和公司領導心裡留下好的印象。
時下的就業環境也不樂觀,所謂幹一行愛一行,對自己選擇的行業以一顆積極向上的心態去面對,不斷學習與積累,成功是屬於有準備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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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悠悠新影視
關於週末加班這個話題,國家有些名文規定,已經襯托出這些規章制度。
國家有規定:員工每週工作不可超過40個小時,依舊這個時間來推算,也就是正常的五天八小時。這樣的工作時間,才屬於正規合法的,但是呢,因為企業的需要,及國家發展需要,正常的生產經營需求在八個小時內無法滿足,所以又出了新的加班制度,這種加班基本也針對於南方沿海地帶,輕工業比較發達的城市,比如深證、江蘇一帶。因為這些廠子要的是產能,產能從什麼地方來呢,基本都是人力。所以加班他們會想比較而言,給出比正常的把小時工資高一點的工資來促進生產與發展。
不同的是,加班的決議在於勞動方,也就是說:加班是自願的!在超過每週40小時,和每天8小時的工作之外,其他上班,都是可以選擇的。你若是想多掙錢,那就多加點班。加班費又高,南方現在基本都是:平時加班1.5倍,週末加班是2倍,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加班都是3倍,這些的基數演算法,都是根據你的基本工資來算的。如果說你收入可以滿足你的生活,你也感覺,你的工資已經很高,已經不需要加班,你也可以拒絕加班。但是有一點要說明,自己的工作,自己坐好了,你加班不加班,基本沒人管。但是你要是自己的本職工作都沒做好,還不加班話,好像有點說不過去。當然,你鑰匙不怕你老大叼你,也無所謂的。
所以呢,至於合格磁州還需要加班嗎?我感覺,你想加就加,不想加也完全可以不加,不加班,無非就是我不掙你的錢而已。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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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按照國家節假日安排來確定,4月28日是週日,但需要上班的。其次,週六公司加班是不是對你有安排,如果沒有的話,我看是可以正常休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