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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國風文化小棧

    國風認為,當然有了!請看如下描寫:

    操再三磨問。平怒曰:“我自欲殺汝,安有人使我來?今事不成,惟死而已!”操怒,教獄卒痛打。打到兩個時辰,皮開肉裂,血流滿階。操恐打死,無可對證,令獄卒揪去靜處,權且將息。傳令次日設宴,請眾大臣飲酒。惟董承託病不來。王子服等皆恐操生疑,只得俱至。操於後堂設席。酒行數巡,曰:“筵中無可為樂,我有一人,可為眾官醒酒。”教二十個獄卒:“與吾牽來!”須臾,只見一長枷釘著吉平,拖至階下。操曰:“眾官不知,此人連結惡黨,欲反背朝廷,謀害曹某;今日天敗,請聽口詞。”操教先打一頓,昏絕於地,以水噴面。

    須臾,二十獄卒推吉平至階下。吉平大罵:“曹操逆賊!”操指謂承曰:“此人曾攀下王子服等四人,吾已拿下廷尉。尚有一人,未曾捉獲。”因問平曰:“誰使汝來藥我?可速招出!”平曰:“天使我來殺逆賊!”操怒教打。身上無容刑之處。承在座視之,心如刀割。操又問平曰:“你原有十指,今如何只有九指?”平曰:“嚼以為誓,誓殺國賊!”操教取刀來,就階下截去其九指,曰:“一發截了,教你為誓!”平曰:“尚有口可以吞賊,有舌可以罵賊!”操令割其舌。平曰:“且勿動手。吾今熬刑不過,只得供招。可釋吾縛。”操曰:“釋之何礙?”遂命解其縛。平起身望闕拜曰:“臣不能為國家除賊,乃天數也!”拜畢,撞階而死。操令分其肢體號令。

    如此算不算的酷刑?餘每讀至此,則感切膚之痛,如身親試!

  • 2 # 察乎天地

    酷刑是建立在絕對權力上的,具有能夠為所欲為條件,無論什麼歷史時期都會有這些喪失人性的殘忍行為,這是不加約束的人性體現。

    小人物的創舉——點天燈。

    董卓死後,被暴屍東市,守屍吏把點燃的捻子插入董卓的肚臍眼中,點起天燈。因為董卓肥胖脂厚,“光明達曙,如是積日”。這個守屍吏開創了點天燈的先河。

    東吳末主孫皓——鋸頭,剝面皮。

    中郎將陳聲以前是孫皓的倖臣,他倚恃孫皓的寵遇,將搶奪財物的人繩之以法。愛妾向孫皓訴怨,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了陳聲, 命武士用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將屍體投到四望臺下。

    孫皓以殺人為樂,他引外面的水入宮,后妃、宮女、內侍有不合意的就立刻殺了扔進水裡漂走,或者剝去麵皮,挖鑿眼睛成窟窿。而且還頗有理論,晉朝的太尉賈充問孫皓,為什麼要剝掉人的麵皮,他回答說:“有些人脅肩諂笑,一副嘴臉,厚而且韌,所以把它剝了下來以示儆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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