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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南無名指

    首先我們來看下隱私權的定義,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亂.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以及公開的人群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一段話只要注意幾個關鍵詞,自然人和依法,說明即使在壓犯也依法享有隱私權,再則人格權,如果題目換個問句大家就一目瞭然了,分居夫妻雙方是否應該尊重對方的人格?

    當然題目意思主要問異地夫妻雙方的私生活是否要保密,本著夫妻互信原則,我傾向於有保留的坦誠。比如出行聚會生活娛樂這些可以毫無保留,而如果是單位發的獎金(要考慮是不是涉及商業機密)或者某位異性單獨請你咖啡,還是不說的好,否則這不是坦誠,而是給雙方添不自在。

    最後奉勸分居兩地的夫妻們,給自己一份權利,給對方一片空間,相信對方就像相信自己一樣,共建美好的生活。有人可能會說你連自己也不相信,那還說什麼,婚姻危矣!不管分不分居,有沒有坦誠。

  • 2 # 素筆織夢

    在我們的傳統觀念裡,有一種說法為:相愛的夫妻間必須絕對的忠誠,對各自的行為乃至思想對對方都不能隱瞞,否則就是對愛的褻瀆。

    也有很多人說,既是夫妻,就不該有隱私,既是夫妻,秘密就該共享。這話聽起來似乎有些道理,但是,當人們具備了一定的閱歷之後,就會認為這是一個多麼幼稚的想法了。

    隱私,顧名思義就是不能為外人知道,只有自己知曉的私人秘密。隱私似乎不能曝光,除了極其信任的人可能會知道以外,當然,作為夫妻,兩人應該有基本的誠實和一定的透明度,但也應該有個限度,對方的總體思想可以透明,畢竟夫妻二人將永遠生活在一起。但是卻也不必事無鉅細,什麼都管,要允許雙方都可以保留一些自己的小秘密,雙方的思想也可以擁有一定的自由空間,只要這些不損害到你們的家庭,只要不會影響到夫妻之間的感情。

    其實夫妻之間除了共有的家庭生活之外,也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走進婚姻,主要是為了尋找一個可以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分享快樂和分擔煩憂的伴侶,並不是為了去尋找一個來牽絆自己身心的人。

    所以,我個人認為,夫妻之間是可以有隱私存在的,而且夫妻雙方都應該尊重對方的隱私權,但是,只要沒有太多事實上的隱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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