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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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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看落花2019
題主的問題有錯,老師有錯,學生有權糾正,但是我不知道“報復”是啥意思?如果法院或者公安判錯、抓錯,你就有權力報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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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5840513071628
教師與學生相當於上下級關係,但人格上是平等的,應該和諧相處。如果學生認為教師有錯,可以直接到教師辦公室與老師交流。如果老師確有錯而且不改,可以向校長投訴,或者找家長向學校投訴,絕對不應該私自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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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語無我
現在的師生關係已經改變,大學校,大教育,課堂授課,多學科的教學,已經成為一個系統工程,老師教三年最多五年,短的甚至一年半載,學生即升學離開,師生關係的感情紐帶越來越淡,更多的是一種學科,專業上的學習交流。在知識面前,人人平等,達者為師,後來者居上,更多的將是專業知識上的交觸與成長,老師錯了,學生亦可指正,這才是教育之本。教育的過程本身就是自我成長的過程,體悟教育過程中,共同成長的快樂,教育才會成為藝術,感知教育之美,之快樂,才會享受教育之過程,教育方有高度,有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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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風兒蔣
教師不是一般職業,而是閏師風德範引領者,更是良師益友丶園丁與花園的關係。用仁愛丶才智和溫情奮鬥的事業,應讓社會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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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PS每天一個小技巧
古代還講究君為臣綱、夫為妻綱、長子如父;現如今君主已經覆滅、夫妻已經平等,兄弟長大就要各自分家,何必再給師生之間的關係下一個固定的定義?
時代在變化,老師和學生的關係已經不能用教育與被教育來簡單概括。
老師有錯,也要先看是什麼樣的錯,不同的錯誤有不同的解決辦法。
如果是老師過分體罰學生,那就告知家長,讓家長和老師協商,不行就和學校上級舉報,再不行還有教育局。
如果是像之前新聞上提那些猥瑣犯法行為,不必多說,保留證據報警解決。
一般情況下,老師和學生的矛盾基本可以通過溝通來解決,不是什麼深仇大恨,何必提到“報復”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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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葒嗏淥嗏206274857
這裡有一個辯證和辯論關係,我們強調授業解惑,西方教育強調辯論,強調學術權威,我們的師生關係感情成分太多,這也是情理社會的特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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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東尼160
可笑,動物是有本能的,他感到自己有危險⚠️的時候是會用本能反應來反擊的,這個在法律上來說是沒有行為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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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寒楓一葉
古語就有教學相長的說法,所以我認為師生關係不能狹隘地認定為教育和被教育的關係。在教學過程中,師生通過教與學,學生獲得新知,教師獲得技能,彼此可以相互提高,共同進步。教師承載了教書育人的神聖重任,對學生不僅要傳授新知,還要教會學生做人的道理。同時,教師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也要不停反省和思考,教育的方式是否得當,教育目的是否達到,教育效果是否理想。人非聖賢,教師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也可能會犯錯,但是,犯錯應該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而不是由學生來報復,學生無權對教師人身攻擊或者人身傷害。法律維護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任何僭越法律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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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家校同心共予未來
各位就師生關係的問題,各抒己見
師生關係如何?
孩子自身的學習成績,認真程度,課堂紀律等多個方面的表現情況決定的
家長配合學校的表現
學校老師,課外輔導班老師,都是喜歡錶現好的學生及會表現的家長
所以,經過這些年對學校,課外輔導機構的一些瞭解。
個人認為!
想要改變師生關係,首先是家長要做好家校配合,
孩子要具備優良的行為習慣【學習習慣,聽課習慣】【樂於助人的作風】
回覆列表
師生關係是教育者與被教育者的關係沒有錯。但是,那條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教育者可以打被教育者,那個師德說教育者可以不考慮被教育者的心靈健康。做為教育者,打學生就是無能無德,有無德的老師就會培養出無德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