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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晚歸,狼尾隨
一屠夫,賣完肉挑著擔子往回走,天色已晚,屠夫不禁加快腳步,可突然間身後隱約跟著兩隻狼,屠夫恐懼。於是行走間開始思考對策。
屠夫想:那狼尾隨自己肯定是腹中飢餓,要麼覬覦自己,要麼覬覦擔中肉,當然也可能二者都有,屠夫又走了幾裡,那狼仍然跟在後面。
屠夫取出擔中的割肉刀,遠遠地向狼揮舞了兩下,那狼見此,向後退了兩步。可屠夫剛走幾步,那狼又跟了上來。
屠夫心想:如今只能舍肉求存了。於是在一棵樹旁停下,用掛肉的鉤子將肉掛在樹上,又將空擔子給狼看了看。那狼見肉掛在樹上,也停了下來,不再跟隨屠夫。屠夫因此安全回家。
第二天一早,屠夫想那狼吃了肉應該走了,要將那掛肉的鉤子取回。
來到掛肉的地方,屠夫遠遠見那樹上吊個龐然大物,屠夫恐懼不敢上前。過了一會兒又見那龐然大物沒有動,這才壯著膽慢慢靠了上去。到近前一看,那掛肉的鉤子,已將狼的上顎刺穿,原來這狼已是死狼了。
屠夫想,畜牲終究是畜牲。於是將那狼取下,皮剝了,賣到市場中換來十幾金,日子也逐漸寬裕了。
狼與屠夫的較量我們都知道,狼向來以奸詐出名。那隻狼之所以尾隨屠夫有兩個原因:
第一,屠夫手中有屠刀,貿然上前殺了屠夫自己也會受傷,而受傷的狼。在自然界中是很難生存的。這個道理狼比誰都清楚。
第二,等屠夫精疲力盡後,再上前以最小的代價,來獲得最大的利益,何樂而不為?
而屠夫將肉掛在樹上後,狼此時有兩個選擇:第一,繼續跟隨屠夫,但這樹上的肉,很可能會被其他野獸吃掉,而屠夫手中有刀,再貿然上前,得不償失。第二,不跟隨屠夫,只吃樹上的肉。
但狼錯就錯在看到眼前的肉,卻忽視了肉下藏的鉤子,情急之下吃肉,卻自己喪命,白白便宜了屠夫。
狼性與人性蒲松齡的這篇文章給予了我們以下三個啟示:
1.在做事時要考慮風險和利益的關係,冒著風險獲得的利益,是否和風險成正比。
2.在面臨巨大的風險時,可以用捨棄一部分利益的方法來降低風險,這樣做雖然利益少了,但也避免了失敗的可能。
3.在面臨巨大的利益時,不可被利益矇蔽了雙眼,也要善於發現利益下隱藏的危機。如果只看眼前的利益忽略了危機,可能會前功盡棄,白白便宜了別人。
蒲松齡用狼和屠夫之間的較量,反映出人與人之間的鬥爭。用狼在面對肉食所做出的選擇,反應了人面對利益所做的選擇。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在面對利益時很可能會走上狼的道路,最終失敗。
蒲松齡的《狼》,短短几百字卻高度概括了人性,堪稱用狼性寫人性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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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艾佳,我來回答。
《狼三則》是清代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說,選自《聊齋志異》。
蒲松齡簡介蒲松齡(1640-1715),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自稱異史氏,山東淄川(今淄博)人。
蒲松齡家境貧困,接觸底層人民生活;能詩文,善作俚曲;曾以數十年時間,寫成文言短篇小說集《聊齋志異》。
“聊齋”是作者書屋的名稱,“志”是記述的意思,“異”指奇異的故事,共491篇,多為鬼狐故事。
《狼三則》即出自《聊齋志異》一書。
《狼三則》寫的是屠夫在不同情況下遇狼並殺狼的故事。原文:有屠人貨肉歸,日已暮。歘一狼來,瞰擔中肉,似甚涎垂,隨屠尾行數裡。屠懼,示以刃,少卻;既走,又從之。屠無計,默唸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懸諸樹而蚤取之。遂鉤肉,翮足掛樹間,示以空空。狼乃止。屠即徑歸。往取肉,遙望樹上懸巨物,似人縊死狀,大駭。逡巡近之,則死狼也。仰首審視,見口中含肉,肉鉤刺狼顎,如魚吞餌。時狼革價昂,直十餘金,屠小裕焉。緣木求魚,狼則罹之。亦可笑已!
一屠晚歸,擔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屠懼,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而兩狼之並驅如故。屠大窘,恐前後受其敵。顧野有麥場,場主積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擔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方欲行,轉視積薪後,一狼洞其中,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身已半人,止露尻尾。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狼亦黠矣!而頃刻兩斃,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
一屠暮行,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者所遺行室六奔人伏焉。狼自苫中探爪人。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顧無計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極力吹移時,覺狼不甚動,方縛以帶。出視,則狼脹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張不得合。遂負之以歸。非屠,烏能作此謀也!
三事皆出於屠;則屠人之殘,殺狼亦可用也。
譯文:一屠夫賣完肉回家,天色已晚。忽然出現了一匹狼。狼窺視著屠夫擔子上的肉,嘴裡流著口水,尾隨著好幾里路。屠夫感到害怕,拿著屠刀給狼看,狼稍稍退了幾步,等屠夫朝前走,狼又跟上。屠夫沒辦法,心想,狼要的是肉,不如用鉤子把肉掛在樹上,等明早再來取鉤。於是屠夫把肉掛在樹上,把空擔給狼看。狼才停下。第二天拂曉,屠夫去取鉤,遠遠地看見樹上掛著一個東西,好像有人在樹上吊死的樣,大吃一驚。他小心地向樹靠近,走近一看,原來是條死狼,掛肉的鉤子刺穿了狼的上顎,就像魚咬了魚餌一樣。當時市場上狼皮昂貴,能值十幾兩銀子,屠夫發了一筆小財。狼本來想吃肉,結果遭遇了禍患,這真是可笑啊!
有個屠戶天晚回家,擔子裡的肉已經賣完了,只剩下一些骨頭。路上遇到兩隻狼,緊隨著走了很遠。屠戶害怕了,拿起一塊骨頭扔過去。一隻狼得到骨頭停下了,另一隻狼仍然跟著。屠戶又拿起一塊骨頭扔過去,後得到骨頭的那隻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頭的那隻狼又跟上來。骨頭己經扔完了,兩隻狼像原來一樣一起追趕。屠戶很窘迫,恐怕前後一起受到狼的攻擊。看見野地裡有一個打麥場,場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麥場裡,覆蓋成小山似的。屠戶於是奔過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擔子拿起屠刀。兩隻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著屠戶。過了一會兒.一隻狼徑直走開,另一隻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時間長了,那隻狼的眼睛似乎閉上了,神情悠困得很。屠戶突然跳起來,用刀劈狼的腦袋,又砍幾刀把狼殺死。屠戶正要上路,轉到柴草堆後面一看,只見另一隻狼正在柴草堆裡打洞,想要鑽過去從背後對屠戶進行攻擊。狼的身子已經鑽進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戶從後面砍斷了狼的後腿,也把狼殺死。這才明白前面的那隻狼假裝睡覺,原來是誘惑的作用。狼也太狡猾,可是一會兒兩隻狼都被砍死,禽獸的欺騙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過給人增加笑料罷了。
有一個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緊緊地追趕著。路旁有個農民留下的田間休息處,他就跑進去躲藏在裡面。狼從苫房的草簾中伸進兩隻爪子。於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讓它離開,但是沒有辦法可以殺死它。只有一把不滿一寸長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豬的方法往裡吹氣。用力吹了一陣兒,覺得狼不怎麼動了,才用繩子把狼腿捆起來。出去一看,只見狼渾身膨脹,就像一頭牛。四條腿直挺挺地不能彎曲,張著嘴也無法閉上。屠夫就把它揹回去了。如果不是屠夫,誰有這個辦法呢?
這三件事情都發生在屠戶身上;那麼屠戶的殘忍,用到殺狼上也是可以的。
小結:《聊齋志異》一書的“誌異”二字,即“記述奇異的故事”之意。《狼三則》篇幅短小,結構緊湊,情節曲折,語言簡潔生動,主要通過動作、神態描寫來刻畫屠戶和狼的形象,展開雙方的矛盾和鬥爭。
第一則著重表現狼的貪婪本性;第二則著重表現狼的欺詐伎倆;第三則著重表現狼的爪牙銳利,但最終卻落得個被屠夫殺死的下場,作者藉此肯定屠夫殺狼的正義行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個故事都有生動曲折的情節,各自成篇,然而又緊密相關,構成一個完整統一體,從不同側面闡發了主題思想。
蒲松齡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惡貪官汙吏的作家,《狼三則》形象地揭露狼的貪婪本質,凶狠狡詐的特性,表現了對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縮,只能勇敢機智地把它們殺死的主題思想。作者以狼喻人,刻畫生動形象,語言諷刺幽默,使讀者在欣賞故事的過程中瞭解狼性、明喻人性,可謂以狼性看透人性的典範之作。
我是艾佳,一家之言,聊表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