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超級3號

    要算責任肯定是單位第一責任人。但是這種又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單位早就告知你需要注意安全措施,並且強調了,但是你自己因為偷懶或者麻煩許多流程不按照公司規定做,自己受了傷,雖然公司要負一定責任,但是更大的責任要算在個人上。還有一種是公司不告知也不強調安全措施,為了減少各種成本偷工減料,最後讓員工受傷,這種公司必須負全責。

  • 2 # 月季正紅

    農民工在工作時因為自己的安全措施沒有弄好出了事,這算誰的責任?

    農民工是弱勢群體,不但工作強度大,而且既苦又累。在工地上不要說老闆安全措施不倒位,即使落實的再好,天天“安全”二字放嘴上也免不了會發生類似農民工工傷工亡事故。

    有一句話叫做“人有失足,馬有失蹄”,就是工地上護攔網再好,也會有農民工在工作中失足掉下來。一但出現這種情況,不是認定誰的責任問題,應第一時間搶救傷員,及時送醫院急救治療。現在農民工在工地上都有工傷保險,不管是農民工自己違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造成的,還是用人單位安全設施沒有做好,用人單位都要負全責,賠償農民工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並付給農民工不低當地最低表準的生活費。

    如果農民工在工作中自己失誤、失足造成死亡的,據據《勞動保障法》和《工傷公亡條例》用人單位應負全責,賠償農民工喪葬費、撫卹金、精神損失費、有小孩子的還要扶養費,有老父老母的還要贍養費等,一次性補償不得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總計90萬人民幣左右。

    總之,老孃舅認為:不管怎麼樣,只要在工作中發生工傷事故的,不管是工地老闆的責任,還是農民工自己的責任,用人單位都要負責賠償,這是毫無質疑的,也是天經地義的,也是符合勞動保障法的。

    最後,祝農民工兄弟天天平安,萬事大吉。

  • 3 # 一直尋路

    我也是農民工,從事危險係數極大費力辛苦的木工行業。在十幾年的勞動過程中,親眼看到好多起建築工地傷亡事故,至於對這些事故怎樣化分責任,我不是專業人員或行業律師,講不出個所以然。但知道得真相是公司和傷亡者本人或家屬談好賠償條件由公司出錢既解決,說一個你可能不信的事,既使有些在工地上打架的傷亡事故,公司為了不擴大影響,也是賠錢了之。也就是說在工地上不管是自身原因或公司管理原因,只要出了傷亡事故,都由公司出面協商談好條件出錢解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交通肇事不願意賠錢,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