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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去公證的情況下想獨生子女能一個人繼承房產,其他配偶,父母都不能繼承的遺囑如何立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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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任律師工作室

    關於遺囑的合法形式,我們國家繼承法裡邊有明確規定,我們國家的遺囑主要有五種形式:分別是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口頭遺囑,還有錄音遺囑。

    這裡面除了公證遺囑是需要去公證處辦理的以外,其他的遺囑都不是需要去公證處辦理的,換言之,就是即便不去公證處辦理,只要遺囑的形式和內容符合法律的相關要件,不公證也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公證的遺囑在這五種裡面的效力是最高的,是不能被其他遺囑所更改或者替換的。

    在這五種遺囑形式裡面用的比較多的就是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指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這裡面的親筆指的是遺囑裡面的全部內容,都是親筆手寫的,而不是說正文,是電腦列印的,只有落款或者簽字是手寫的,這樣是不屬於規範的自書遺囑的。

    所以如果您想自己書寫,一定要從頭到尾都是自己書寫,這樣的遺囑只要形式和內容符合法律的相關要件,即使不公證也是合法的,而且這是立遺囑人自願的一種行為,它是不需要徵得其他繼承人同意的,只要自己寫了,它就是合法的!

  • 2 # 每日講法

    遺囑如何才能生效?

    遺囑是要式行為,切不可隨意表述,應當符合法律的要求,否則很可能導致遺囑無效,最終違反了遺囑人的生前遺願。

    遺囑型別主要有五種,公證遺囑、代書遺囑、自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等,除了公證遺囑是由公證機關辦理,效力最高以外,別的遺囑很可能無效。

    代書遺囑一般需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有其中一個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註明製作的年月日。

    錄音遺囑是需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式可以採取書面或者錄音的形式。

    總結

    遺囑不去公證,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屬於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不違反社會的公序良俗,沒有處分到他人的財產,那就可以有效,只不過公證遺囑,不用審查,一般直接採納。

  • 3 # 一草一木1976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35.繼承法實施前訂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遺囑,如內容合法,又有充分證據證明確為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遺囑有效。

     36.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42.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

  • 4 # 落葉無情心

    個人擁有房產如何到指定個人身上

    這個就是遺囑產生的前提,這個指定的個人並不定一是第一繼承人,或者完成不是繼承人都可以,這就是遺囑的有效性,這就需要公證。

    去公證處做遺囑的話,需要公證人員開啟錄影機,並且拍下視訊,由財產擁有者口述異常在自己去世之後的歸屬問題,再後由公證人員立下遺囑並且簽名,打上鋼印,相關內容由公證處儲存,這才是會讓遺囑生效。

    現實中可能有很多人不清楚遺囑是怎樣才能生效,認為自己在生前找上配偶,兒子和父母兄弟等人,直接說自己的意願或者寫下意願,那怕簽名按指紋。這對於日後有爭奪財產根本沒有任何的作用,隨便一條就是你當時精神有問題亂說,或者根本沒有說過這些話,這就無法追究了。所以必須公證。

    其實我不明白為什麼不喜歡去公證,是不是怕被人說,一家人好好的,公證什麼,是不是想分家之類的,這些在無有事情發生的時候確實覺得很多餘,但如果真的後輩爭奪家產,這些就很有必要了。

    公證遺囑都是避免這些問題,或者很多農村的地方祖屋是傳男不傳女,但並不代表女沒有繼承權,只是觀念上女方沒有權力去爭取,並不代表不能去爭取,只要有人想錢了,這都是空子。

    去一次公證處用不了多少時間,而且能夠把自己的心願用到實處,為什麼不利用一個下午的時候去做公證了。

    其實大家可能還沒有了解一個事實,那怕你的人活生生的,房子要過戶給孩子都需要公證,更何況人死後會發生這麼多不確定的因素呢。所以有時候這些事情真的不要怕麻煩,特別房子這些東西。

  • 5 # 我真不是律師

    先回答問題:

    遺囑一般較為常見的三類:公證遺囑、見證遺囑、自書遺囑

    在不能辦理公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到律師事務所辦理見證遺囑,或由立遺囑人自書遺囑;自書遺囑較為常見,也是最簡單的立遺囑方式,只要無法定無效情形,自書遺囑同樣有效。

    公證遺囑:由公證機關辦理,要求較高,辦理費用較昂貴,辦理條件嚴格,遺囑效力高,撤銷遺囑需要嚴格法定程式。

    律師見證遺囑:通常由律師事務所辦理,收費較高,需要兩名專職律師共同辦理,律所存檔遺囑20年甚至更長,但見證遺囑只是單純見證遺囑真實性,通常不包括遺囑執行。辦理條件標準也較高,辦理程式嚴格法定,律所出見證書。

    自書遺囑:最常見、最隨意的一種遺囑,由立遺囑人自行書寫,親筆簽名捺印,此遺囑有效。

    自書遺囑時如立遺囑人同意,可錄音錄影(類似見證遺囑):立遺囑人完全清醒、精神正常、智力健全,立遺囑人真實意願表示,該份遺囑有效,如條件允許且立遺囑人同意,立遺囑人自書遺囑時可邀請左右鄰居在場見證自書遺囑過程,同時可準備電子裝置,在自書遺囑時全程雙錄(聲音影象同步錄),如立遺囑人有主治醫師可邀請主治醫師及醫護人員在場共同見證此立遺囑過程。

    立遺囑需要注意的一些細節:如自書遺囑,請全程雙錄,並與立遺囑人交談,說明時間、立遺囑人自願立遺囑,遺囑內容系立遺囑人真實意願,自書遺囑簽字捺印時,請不要有他人把持立遺囑人簽字,儘量立遺囑人獨立完成,請不要他人代簽,請在立遺囑人時與遺囑人進行正常的日常交談,以便在錄音錄影中證明立遺囑人清醒正常;如有主治醫師請儘量邀請其在場見證;自書遺囑在邀請見證人時請邀請一到兩名、或兩名以上無利害關係人(非親屬關係、非遺產繼承人)在場見證,儘量以邀請鄰里或社群人員或居委會人員到場。

    當然還有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代書遺囑,不建議採用。

    立遺囑人所立遺囑內容需合法,處分財產應為其個人財產。

    注意:遺囑也可能出現無效的情形,不在此一一贅述,簡單說一二:1.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願無效2.被脅迫、受騙立的遺囑3.處分別人財產,該部分無效……

    如所立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則立遺囑人的遺產將會歸入法定繼承範疇。

    立遺囑除了注意立遺囑的方式,也要注意遺囑內容,如真的涉及爭議較大,涉及財產眾多,請慎重。

    當然遺囑不是立一份就萬事大吉了,立遺囑人可以隨時修改或重立遺囑,也可立多份遺囑,這可能涉及遺囑效力問題,不做過多嘮叨。

    學法用法,最土的白話讓你也知曉法律深處的那些知識,普法從一點一滴做起,我說我的,你看你的;

    希望幫得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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