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息烽縣的新郎官韓某大婚之日卻怎麼也“爽”不起來。因為他大婚之日收到了前妻劉某發來的骨灰盒、花圈等喪葬用品圖片“賀禮”。事後韓某也因此事打傷劉某而被行政拘留和金錢賠償。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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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在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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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重情深
這種做法真是有點低階趣味了,心裡面也太陰暗了。
在別人結婚大喜的日子裡,給別人發來骨灰盒、花圈等物。這種行為雖然沒有給人造成身體上的傷害,但是在心理上確實能夠氣壞人。
這種做法一般被認為是下三濫的做法,為人們所不齒。有話你就正面的講,有氣你就當面的說,用這種方法報復別人,真是有點行之不伍。
可以想見,這位前妻與丈夫的仇恨是多麼的深呀?14年了,竟然還放不下仇恨,念念不忘。這樣的女人也太小心眼了,當初與丈夫結婚也許是因為緣分走到了一起,後來離婚無論誰對誰錯?既然都分開了,互不相干,又何必忌諱別人一生呢?
所以什麼事情都應該想開點,既然不能在一起,也許就是註定的。並且在這個世界上,誰離了誰都能活。既然兩個人分手了,就要忘記之間的仇恨,多為對方想一想,放下恩怨,各自過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感覺既然曾經攜手走過一程,分手後就該互道珍重。不建議劍拔弩張,也不建議離婚14年了仍然揪著不放。妻子離婚14年仍耿耿於懷,在前夫再婚時送骨灰盒和花圈喪葬用品的確夠狠毒,而這再婚丈夫也夠極端,追過去討說法打傷前妻被拘留。
有人說,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一對離婚夫妻14年仍然放不下這“愛恨情仇”,基本上人生算是毀了。不管怎樣,一日夫妻百日恩,能鬧到這樣的田地該是有多麼的苦大仇深。若是愛,為什麼14年光陰喚不回丈夫的心?如果相恨, 14年的歲月流轉也該煙消雲散了吧。不是冤家不聚頭,偏偏就有揪著過去不鬆手的。
單位以前一個女同事,自身條件特別好,她和丈夫是大學同學,一次偶然機會,她發現了丈夫出軌事實。她果斷和丈夫分居,不再原諒丈夫,也不離婚。她的理由是報復他。長達10年,丈夫稍有點感情火苗她就衝過去搗亂,她也不給他迴歸家庭的機會,就那樣變態的折磨著他,把自己和丈夫都搞得精疲力盡。
其實,婚姻出問題了,離婚也是一種糾錯,重新選擇的兩個人選擇了再婚是想結束過去,選擇新生活,另一方應祝福才對,就算不祝福,也不要彼此報復,畢竟曾經有過美好的回憶,還是要保留曾經的美好,日後相見也不至於太難堪。
離婚也不是仇人,還有許多親疏關係,兒女牽扯,剪不斷理還亂,做人還是要留點餘地,象這樣,人家結婚去搞破壞很沒道德,過去的就要放下,揪著過去不放又如何迎接新的生活。抱著我不好過也不讓你好過的心態更不可取。攜手有過一程,彼此更應該互道珍重,畢竟,對方幸福也是你真實的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