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楊俊傑律師

    天眼系統讓碰瓷者原形畢露,面對碰瓷最好的辦法是不要私了,一定要報警,其實私了未必會讓你少花錢,透過公權力部門解決,不一定能少花錢,但一定不會多花錢

  • 2 # 武器相對論

    剛去看了新聞。新聞發生在2018年11月27號。大餘縣公安局110接到報警,稱其早上駕駛三輪摩托車遭遇交通事故,對方不讓報警只許打120,在送“傷者”到醫院就醫後,“傷者和家屬”一聽說交警要來了就全部已逃跑,現懷疑對方是”碰瓷“詐騙。經查,犯罪嫌疑人葉某(男,20歲,龍南縣人),11月27日早上夥同兩人來到大餘縣,先後在323國道青龍、黃龍路段以及南安鎮新珠村滾水井路段,採用事先折斷手臂、騎腳踏車的方式(一個人騎,斷手的坐腳踏車後座,還有一個在旁邊步行),尋找城郊及農村無天網監控路段,以兩輪、三輪摩托車為目標,在行駛中的車輛前伺機倒地,隨後以左手臂被撞骨折為由索要錢財並不讓駕駛人報警。

    詐騙手法防不勝防,主要指的是:碰瓷人員採用事先折斷手臂的方法,透過自殘的手段來碰瓷索要對方錢財。

    作為一個熟讀社會主義八榮八恥的好青年來說,初聽,感覺不可思議同時又感慨萬千。不可思議的是:竟然有人為了錢財可以出此下策,不惜自殘,有句老話叫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輕賤,這人到好,也是一個好吃懶做的貨,這種自殘行為碰瓷肯定一碰一個準,對方大多會出錢私了,來錢還快,這斷一次,可以碰好幾個瓷,畢竟人都傷了,不論有意故意,對方都會現同情傷者。

    感慨萬千的是:自古在乞討行和碰瓷行,都有這種透過殘疾和自殘來吸引人們的同情心和碰瓷受害人。從古代到近代都有這種例子,有的是天生殘疾有的是被乞丐頭子和團伙頭目人為傷害造成的,在10年左右還有拐賣兒童從此此類犯罪活動的組織,隨著公安機關的嚴厲打擊和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有這種現象立馬會上網上曝光,這樣可是抓了不少犯罪組織和拐賣人口的案件,有此類現象的基本都杜絕了。但是打擊不了自己自殘來碰瓷的,對這種人也是可悲可嘆!

    事主的做法是對的,及時報警處理。以後碰到類似的情況建議不要怕,一定要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第一次喜歡的人要多久能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