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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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八姐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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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翱翔79400
口頭協議,不是協議,是私了。就有變數的空間,是沒依據的,即便是錄音,也可以改為說錯了的改錯。你認為這就算解決了,其實不然,也可能是緩解一時的一些矛盾升級,這也是一個掩蓋和扯皮的手段。你應該怎麼辦?首先醫方和你發生了什麼糾紛?有什麼實據在手。有無院方或科室的字據,一句話,醫生有什麼錯的事,你能拿出來證明,讓對方不能抵毀,你就意味著,往後的緊張關係,會鍰和和解決了。口頭不成改公開,想了,也得分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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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德教育
我認為與醫院協商要注意上限與下限。
關於下限,我認為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切忌採取過激手段,避免被認定為醫鬧(《刑法》第二百九十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或者被認定為敲詐勒索(《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
關於上限,我認為與醫院協商,主要好醫院過錯與損害後果。
關於醫院過錯,應當儘量讓承辦醫生承認其在執業過程中存在過錯,出具道歉信等書面檔案。這會對後續談判或訴訟有很大幫助。
關於損害後果,開價應當儘量合理。例如在上海地區:誤工費按每月正常工資為基數計算,傷殘等級按125192元/傷殘等級計算(城鎮戶口),護理費按50元/日計算,精神損害撫慰金5K/等級計算。按照這些基數提出你的訴請,我想應該更為合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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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angjinZhi
跟醫生有醫療糾分。口頭協議是醫生自己說的,是事實存在的。經過雙方協調達成一致意見是可以了結的。如果雙方持有不同意見,電話錄音就是證據。可以持證據走法律程式。
謝謝邀請,要看你想達到什麼目的,你自己的目的一定要明確,先不問具體情況,對錯與否,出現問題,你一定要想好,這件事情,你最終的目標,最終想達到什麼結果。一切就能理順。第一,找一個專業律師詢問,第二,找醫院協商,記住,你的目的要明確,而且,你也要為你做的決定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