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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牽著烏龜去上班

    在被步行者隊裁掉之後30歲的羅德尼-斯塔基竟然淪落到了無人問津的地步,最終帶著遺憾離開了聯盟。雖然已經遠離賽場將近兩年,但是斯塔基當年擠走比盧普斯以及讓阿倫-艾弗森打下手的“英雄事蹟”仍然勾起球迷的回憶。那麼斯塔基到底有什麼本事,竟然讓活塞隊管理層將自己立為鐵打不動的首發呢?

    首先,斯塔基大學時期確實天賦異稟。

    在東華盛頓大學的兩年間,斯塔基展現出了超乎常人的絕對實力,這是活塞隊看中斯塔基的重要原因。在大學時期斯塔基場均登場33分鐘,可以砍下24.4分4.7籃板4.8助攻2.3搶斷,其中大二得分排在全美第七位,如此一位高效砍分高手,活塞隊一見鍾情。

    其次,斯塔基菜鳥賽季表現出色。

    比盧普斯作為活塞隊五虎之一,FMVP,深受球迷喜愛。在斯塔基為比盧普斯打了一個賽季的替補之後,32歲的比盧普斯便在阿倫-艾弗森的交易中被交易至掘金隊。一方面,斯塔基比比盧普斯更加年輕;另一方面,斯塔基確實展現出了一定的天賦,首賽季斯塔基便入選了最佳新秀第二陣容,這對於首輪第15順位被選中的斯塔基來說,是極大的鼓勵。

    除此之外,活塞隊總經理喬杜馬斯對斯塔基喜愛有加,當年就是他力排眾議交易走比盧普斯扶正斯塔基。艾弗森來到活塞隊之後,由於斯塔基的絕對核心,艾弗森不得不讓出自己的3號球衣,這對於當打之年的艾弗森來說無疑是一種恥辱。

    後來的事想必大家都知道了,由於斯塔基的盲目自大以及天賦有限,他在活塞隊呆了七個賽季便被交易至步行者隊,想必喬杜馬斯腸子都悔青了吧。

    如今斯塔基已經遠離聯盟將近兩年,這對於剛剛32歲的斯塔基來說,無疑是悲慘的。不過當年他擠走比盧普斯,佔用艾弗森3號球衣的故事,足夠他吹一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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