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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寶媽審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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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蟄伏待逆風飛翔
很明顯答案是不可能的。且不說一些有立法權的省市,在實施條例上已經明確規定,車輛有五條交通違法未處理的,有權扣留機動車,按照行政處罰法和道交法的規定,車輛存有大量交通違法未處理,即便機動車滅失,交警部門也會透過郵寄的方式通知車輛所有人在規定時間內到交警部門處理,超過規定期限,則會對車輛所有人直接處罰,然後在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六個月以上九個月一下,被處罰人未提出行政複議或提前行政訴訟,交警部門會按照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對被處罰人進行催告,如果在催告期限內仍未履行繳納罰款義務的,交警部門會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還不繳納罰款,會被法院納入被執行人失信名單,就是大家說的老賴,會被限制消費,同時還會帶來無窮無盡的其他後果。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法律不是開玩笑,不要試圖以身試法,尋找漏洞,因為後果你不一定能扛得住。
現在隨著車輛量的增多,道路上拍違章的電子眼,限速帶增多了,我們的違章也就多很多,很多違章早已超過車輛價值,面對這麼尷尬的情況,處理違章吧,罰的錢比車還貴,不處理違章吧,車輛就沒法年審了,沒法年審就沒法上路了,現實中真的是有很多這麼尷尬的情況,那麼我們處理還是不處理呢?個人覺得是應該處理的,要不然這車上的違章是永遠在你的車上,行駛證上是你本人的名字,即使你不年審了,違章還是在你的名下,以後還會影響到你名下的其他車業務,也會影響到你駕駛證使用,很有可能駕駛證到期都無法換證,總之還是處理了比較好。以免影響到你名下其他車的業務。我們開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儘量的不要違章,以免讓我們的精神和金錢都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