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城鎮戶籍打工者

    還勸啥,反正自家兒子沒出息,犯賤。認定二茬貨不顧爹媽臉面,難道老人不同意,你們就會乖乖分手?

    別騙人演戲了,表面要徵求男方父母意見,實際上牢牢抓住未婚童子(至少名義上)不放手。

    恭喜你贏了。

  • 2 # 欣的玉

    我有個表弟,當初給我打電話來說28歲的他交往了個30歲的女朋友。我說好啊,女方大點懂事會疼人。

    他又吞吞吐吐地說,對方離過婚。我問女方有孩子嗎,他說還沒生孩子就離婚了。

    我說,那不正好,她離過婚,你還不是耍過幾個女朋友。離過婚跟耍過幾個女朋友有什麼區別?現在,他們婚姻很幸福穩定。

    你這個情況,女方有孩子,但不在身邊。只要你倆情投意合,倒也不失為一段幸福情緣。

    只是孩子引申出的問題可能影響今後婚姻生活,這些也正是你父母所擔憂的,你針對這個孩子的問題給你父母講清楚,也就算做好了父母的思想工作:

    一,孩子不在身邊,你們將來不是主要撫養孩子方,也不是主要付出經濟方。當然,孩子可能會到你們家來呆一段時間,女方也有一定的撫養責任她也會想念孩子。而且,你們會出少部分經濟撫養孩子。你既然接受了就不要做臉色怨言重。否則,女方會很難過,也傷害夫妻之情。

    二,女方與你之間已經就孩子的一切達成共識,雙方儘量不因為這個孩子影響你們的婚姻生活。一切互相商量多溝通。

    三,女方承諾不會因為孩子的問題和前夫走得太近。不會因為前夫影響你們的感情。

    四,你們婚後會有屬於你倆的孩子。妻子肯定會真心對待你們共同的孩子。但是,你不要對女方以前的孩子太明顯區別對待甚至充滿惡意,人都有逆反心理,女方會反感,這會影響你和妻子的感情,也違背了你們一開始願意共同面對那個孩子的初衷。

    如果就孩子的問題給你父母講清楚了,並且說明你們願意同甘共苦面對以後的人生,相信只要你能幸福,父母會同意的。

    更重要的一點是,假若你們真結婚了,一定要記住你們現在的愛和決心,婚後在妻子以前的孩子的問題上,要儘量多體諒好好協商,過好家庭生活,也不枉你們曾經的真愛一場。父母看到你們真過得幸福,也替你們高興。

  • 3 # 華iLL

    這個問題讓我回答,是比較遷就的。我必須要看自己的孩子,他們的意見和忠心。我喜歡或者反對只能保留,指揮棒我必須跟著他倆轉。如果是生死相依,生死戀著對方,我的反對會適得其反。心中有千個理由反對,我還會順著他們走。這個問題讓我想到了,在孩提時看的一部電影,它叫《永恆的愛情》,它是外國電影。是哪個國家的,我不知道。而且,當時看時也不知道。內容確實悲慘的,好像女子身份低賤不被豪門中的父母看起。年青人的生死戀並沒感化鐵石心腸的父母,被趕出了家門。兩個一無所有的戀人,靠自己的頑強的打拼,獲得了自己愛的一片天。可是,女孩太愛自己的男人,自己生病是怕太傷男人而不忍說,還是啥原因。當女人死後,男人瞬間就殉情而亡。這時,當噩拜傳給父母時,也悔之晚矣,留下一個大悲劇。不管是真是假,我們是不願看到這一幕。永遠我會是意見規意見,反對規反對,完全會以年青的行動而運轉,讓他們美滿幸福。

  • 4 # 春秋燕

    這個問題好像挺難回答,在現在網路發達的時代,一些人把婚姻當成兒戲,平平的男女出軌,打麻將,男女有一方對家庭不負責任等,2017年離異的家庭八百多萬對,這個數字可以說是嚇人的。

    你提的問題,女方離異,男方未婚,這樣的結合,說阿幸福,那肯定有,只是很少,在這個社會里,八十歲的男人都喜歡年輕的女士,我肯定是不看好這種結合。

    如果男方父母不同意,沒有必要去做工作。

  • 5 # 學學樂樂1

    一個人的婚姻,影響幾代人。所以在婚姻面前千萬不要當兒戲,慎之又慎。

    女人帶孩子出嫁的目的是什麼?現實中往往是找個靠山,經濟上有資助,還要保護好孤兒寡母,把孩子先養大。至於愛情嗎?已不是女人的首選。

    如果一個未婚男想與二婚女結合,先看看你能不能挑起這個擔子,你的思想是否堅定。

    至於父母的思想工作可以慢慢做,如果能把日子過好,父母還是會通情達理的。

    對這樣的婚姻現實社會中過好的不多,我不太看好。

    妻子是結髮的好,一心一意。

    車是新的好,誰知道二首車是事故車,還是發動機不好,還是這樣那樣的不好………。

    結婚是自由,但要認清人,一定能白頭,才能幸福一生。

    離婚是自由,但要慎之又慎,不要當兒戲,否則是痛苦一生。

    總之,結婚與離婚都是你自已的選擇,你要為此而承擔一切責任。

  • 6 # 農場小杰

    作為父母就應該尊重孩子的選擇,但要在他迷茫的時候適當提醒一下他,幫他清楚認識到作為一個丈夫應該承擔哪些責任,到底是貪圖一時之快而跟女方結婚,還是真的喜歡女方,讓他清清楚楚瞭解到如果喜歡,就要包容女方的一切,包括女方孩子學習和生活一切開支。

  • 7 # 一民38925112

    婚姻法規定結婚自由,只要是相互恩愛,父母沒有權利干涉。不過結婚的事情,還是脫離不了世俗觀念,父母的意見也不能不考慮。其實吧,父母即便是干涉,也都是為了孩子好。父母都是過來人,是用自己的經歷看問題,一般是比較客觀全面的。所以說父母不同意的話,孩子態度不能太強勢,找出能說服父母的理由。即便沒有理由,那隻能用時間來消磨父母意識。其實婚姻還是要門當戶對的,在就是對方的素質,還是很重要的,那種驕橫 霸道 極端 自私的,不知道尊重別人的,千萬不能要,也不能用人的外表來衡量一個人,關鍵是人的內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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