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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隨風而來隨雪而逝

    來點兒直接的,我覺得主要情況就三個:

    1.期望對方會因為捨不得你受傷害而放棄分手,雖然這個要傷害你的人就是你自己,會得到心理安慰,也會達到目的。當然了,大部分情況下這是指一種恐嚇,不會真的出現自殺,自殘的情況。

    2.分手損失過大,青春消逝,周圍人的壓力(女孩居多,所有人尤其是親戚,知道跟男朋友同居好幾年的情況下,怕給自己和自己父母帶來不好的輿論壓力,在親朋好友面前因為被拋棄而抬不起頭),對孤獨的恐懼(很多人戀愛之後,朋友逐漸都淡了,甚至斷交),經濟壓力(一起租房,分手無處可去,沒有錢或者收入不足以支撐消費),投資沒有得到回報(男生居多,花了很多錢,很多精力最終分手不甘心)等都是造成不想分手的理由,各種挽留都無效,但是分手的過後自己無法承受,所以選擇自殘威脅。

    3.感情原因,一方感情淡了,另一方感情深了,天平傾斜,偏偏感情深的那一方不願意放手,或者不甘心(例如富家女或者美女,男朋友實在忍受不了女孩種種公主病,分手,女孩覺得你得到我應該是你的福分,分手也不能是你提出來,不甘心,堅決不分),不得已採用威脅的方式來脅迫對方,覺得對方只是鬧情緒,涉及到自己的傷害,對方就會出現不忍心的情況。

    綜合來說,出發點無非就是兩個:

    1.覺得對方在意自己,捨不得自己被自己傷害

    2.利用對方不想把事情鬧大,或者不願意承擔“出事兒”的風險,威脅和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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