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湖北孝感城區一廣場,一3歲男童跑到3樓電梯處玩耍,不慎墜落到負1樓身亡。事後,網曝男童家屬索賠180萬。家屬稱,孩子奶奶在醫院搶救,爺爺要跳樓,並沒有無理取鬧,只是想解決問題。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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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深媒體人張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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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有所依
我認為父母的過錯佔大部分。
現在是暑假時期,正是兒童事故的高發期。父母應當注意教育孩子不要一個人出去玩耍去高處危險的地方,父母在身旁的情況下應有一人陪同看護。
可以看到這起事故是因為父母的疏忽大意所造成的。其實這幾年這樣的事件一直時有發生,比如今年8月5日北京雙胞胎女孩在青島海邊溺亡事件,2017年8月東莞小女孩電梯墜落事件。
現在娛樂方式繁多,父母在照看孩子時總是會分神。但要知道小孩子正是活潑好動的時期,應當全神貫注的照看孩子哪怕有一絲鬆懈都有可能後悔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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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蠍座的老可愛
雖然事件狠突然,也很痛心,但是影片顯示確實父母的失職更明顯……過多指責父母也沒有意義,畢竟他們不想,還是希望父母們能夠以此為戒,任何時候都別讓孩子離手……生下來到你家了,你就有責任和義務好好保護它們!就算賠了一百萬,一千萬又如何?!主要原因還是在自己,這次的事件就算不是掉下去,可能也會從電梯臺階上滾下去,或者被夾到……讓孩子在這麼危險的地方玩,出了事情,並不是意外,偶然事件,而是早晚和必然……
3歲男童系未成年人,其父母未能盡到相應的監護責任,致使本案發生,對此事件應負主要責任。該商場雖設有監控設施,並在每層設有安全巡視人員,且在自動扶梯處設有“兒童乘梯需有成年人帶領,請勿攀爬”的警示,但在3歲男童沒有成人帶領乘電梯並在電梯處玩耍時,商場工作人員未能透過監控設施發現該情況,加以制止,最終導致3歲男童墜落死亡的事件發生,為此,該商場負有次要責任。鑑於雙方的責任,商場一次性賠償3歲男童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屍檢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最多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