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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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法思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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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公法考
律師與法官相愛相殺,這個形容真的不要太貼切了,他們的工作生活緊密聯絡。互相嫌棄,卻又互相離不開對方。
在法庭裡法官是老大,出了法庭律師腰板更直。
1、法官有時候在當事人面前也會給律師一些面子,因為他們以後很可能會成為同事
2、法官和律師可以是朋友,但不能是哥們
3、律師經常在想著如何能說服法官,巧了,法官也是這麼想的。
4、在很多人眼裡律師要比法官含金量高很多,法官只敲敲法槌就行了,而想做律師首先得會吵架。
5、律師和法官談到對當事人的吐槽那可是聊不完的話題。
6、法院是個很神奇的地方,進來的人總想出去,出去了還總想當律師
7、法官和律師互相討厭,法官嫌律師廢話多,律師嫌法官對案情判定不偏向自己一方
8、從法官到律師,就像是脫胎換骨(有一位法官朋友後來跳槽做律師,反倒越活越年輕了)
9、法官遇到不懂的案子怎麼辦,開庭聽聽代理律師怎麼說的
10、法官和律師互相尊重,感覺都有需要到對方的時候
律師與法官相愛相殺,相愛是真的,相殺也是真的,但還是有很多律師與法官在一起,這可能就是真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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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慶胡律
律師與法官之間應當是相互獨立,相互合作,彼此尊重的關係。
首先,法官是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法官必須忠於法律,具有獨立的審判權和公正判決的職責,律師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服從於法律,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為當事人的利益和訴訟提供法律服務;
其次,在審判關係中,律師之間、律師與公訴人之間是平等對抗關係,法官總處於中間,是中立裁判者,律師的工作有助於法院查明案情,提高審判質量;
最後,律師與法官是法律職業共同體的組成成員,是相互尊重的職業關係。
雖然我不是法官,但我是仲裁員,也在法官一樣的位置面對無數律師。
其實,這個題目也許可以換個提法:律師該如何面對法官?
在這裡,我喜歡用法律職業共同體這些大詞。法官與律師的關係只有放置於具體的案件中才能夠真實呈現出來。
一個優秀的律師面對法官應該做些什麼?其實很簡單——幫助法官尋找對己方有利的因素。不可否認,成為法官是經過嚴格的知識和技能訓練的,但同樣也要看到,法官也是有知識盲區的,法官也是有偏見的。一位優秀的律師,恰恰是能以自己的專業知識,提醒法官應當注意的各種情況(當然必須是有利於己方的),應該消除的偏見,使法官獲得更全面的智識支援。能做到這一點,可以說這名律師是合格的,甚至是優秀的。
現實中,有不少律師為代理人爭取權利的決心和努力不可謂不大,但往往不在點上,對法官判案沒有任何積極的推動作用。往小的說,不利於代理人的利益,往大的說,不利於整個案件的公平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