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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hasel79丶小貴子

    首先這個問題最後還是被和解了,雖然明玉用了一些威脅的技巧逼迫名成念懺悔書只想有自尊,不能白捱打。但最後都還是和解了。這個劇情如果不這麼演會有幾個方面需要考慮。

    第一:應該的。本身劇情發展,是要這樣的劇情去發展的,一方面是為了表現明玉對親情的在乎,不想毀了二哥的一生,以及家庭。另一方面讓她二哥念懺悔書,即保住了親情,又沒有失去自尊。同時保住了心裡最後的一份尊嚴,

    第二:現實觀眾的輿論和道德,因為如果不這麼演下去,有一部分人說是不該和解,一部分說這太狠了,對自己親哥都能這樣。

    (1)不和解:就是直接坐三年牢,

    ① 電視劇本身後面的劇情難以去寫作,後面的角色難以去寫作了。

    ② 後續的親情該怎麼辦,畢竟父親,大哥,不可能不聯絡的。

    (2)和解:念懺悔書。

    ①:劇情得以繼續,後續名成的懲罰也寫出來了。事業家庭的失敗,需要明玉大哥去解救。

    ②:更加突出明玉這個角色。更得觀眾喜愛和同情,

    ④:讓人學會了放下,明玉放下了尊嚴去和名成和解。去挽救了一個家。好去面對大哥和父親、

    所以應該這樣去演,畢竟在現實世界裡親情還是更加重要。

  • 2 # 圓臉的吃吃

    首先這部劇應該是當下熾熱的一部劇了,相信有很多人也觀看這部劇吧!

    當我看這部劇時無意間調到這個臺正好在播放這部劇,我就下意識的看了看,沒想到我被這部劇給吸引了。可是看著看著我覺得他們的人物關係既複雜也可恨,從小明玉就被欺壓,重男輕女的思想就在他們家存在著,從小好的東西都給他的兩個哥哥自己卻是撿剩下的。終於明玉覺得自己母親不公平於是就和自己的母親爭論,把自己的心裡話都說出來了,可是作為孩子的母親和父親卻沒有意識到自己對女兒的不公平待遇。逐漸長大後,明玉也開始對這個家也沒有不置之不理,最可恨的就是她的父親,一個什麼事都不會做就只知道依靠著子女過日子父親,導致這個家不和諧。

    最可恨的就是明玉被自己的哥哥打了,即使是外人大了也要賠償的,更何況是自己的親妹妹。即使是親兄妹觸犯了打人事件就該訴訟,要求法律來制裁。可以訴訟的,打人首先就是不對的,已經觸犯了法規的。

    所以在明玉被打這個事件是可以起訴訟的,這也是我的觀點。

  • 3 # 隨波逐流不好嗎

    輕傷案件,在提交檢察院之前雙方達成和解的是允許的,重傷案件是不允許的,但若嫌疑人積極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得到了諒解,法院在量刑時也會從輕考慮的。

  • 4 # 大V榜姐

    當然了,你說應該訴訟在法律角度是可以的,但是和解在法律的角度也是可以的,在當時同意的情況下進球進行和解,賠償,這個是在法律範圍內的。

  • 5 # 娛人娛己seven

    現實生活中打架鬥毆很多都是和解,所謂“私了”。這裡演的是貼近生活的。

    那麼打架鬥毆屬於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具體視受害者受傷程度。輕傷害以下屬於民事治安案件,輕傷害以上屬於刑事案件。

    但具體到實施上,一般都是“調解”。傷人一方衝動退去之後當然不想去蹲,受傷一方氣消之後當然也想借機多要些錢。“中間人”有關單位也不會白忙。這個時候什麼“冤家宜解不宜結”等等勸說就會出來了。基於這幾點,一般狀況下,都是“私了”。只有在一方不接受調解,打人者沒錢認判,或受傷者不要錢就要告。這種情況下會提起訴訟。

    最普遍的就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只要不是故意,或逃逸,或情節嚴重。一般是30萬~60萬,再加上保險公司賠償。一般受害人家屬都選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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