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猛打方向盤導致失控,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致命錯誤操作。
一、低速(40KM)以內,是一個可控的速度,透過及時減速和準確的調整方向,可以讓汽車行駛軌跡重新受到控制。
如臨場慌張而處置失誤,將會釀成程度不等的事故 。
二、高速(80KM)以上,是絕對不能出現駕駛員猛打方向盤的動作。否則,輕則翻車,重則向馬克思報到。
三、至於其他非駕駛員誤操作原因導致方向盤失控後,理論上我們能做的如下:
應急動作(己車) + 警示動作(他車)
A:丟油門 +開雙閃
B:搶低檔 +開大燈
C:輕拉手剎+ 鳴笛
D:拖滯車速後 +打手勢
E:踩剎停車
應急原則:
忌急剎、忌空檔、忌踩離合;
應先利用手剎(搶低檔)輕點剎來先行滯緩汽車速度,降到合理車速時,剎停汽車!
所謂處於危急情況中,無論新老司機,能處置得當不釀成滔天大禍的又有幾人?
交通部門每次對惡性交通事故定義,其中一條就是XXX處置不當,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所以,不能寄希望於亡羊補牢,而在於平時對車輛正常檢查和保養,行車時注意有無異常響動。
當然,在頭腦裡儲備應急預案絕對也是必須的,說不定天助加人力,化險為夷又何樂不為呢?
汽車猛打方向盤導致失控,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致命錯誤操作。
一、低速(40KM)以內,是一個可控的速度,透過及時減速和準確的調整方向,可以讓汽車行駛軌跡重新受到控制。
如臨場慌張而處置失誤,將會釀成程度不等的事故 。
二、高速(80KM)以上,是絕對不能出現駕駛員猛打方向盤的動作。否則,輕則翻車,重則向馬克思報到。
三、至於其他非駕駛員誤操作原因導致方向盤失控後,理論上我們能做的如下:
應急動作(己車) + 警示動作(他車)
A:丟油門 +開雙閃
B:搶低檔 +開大燈
C:輕拉手剎+ 鳴笛
D:拖滯車速後 +打手勢
E:踩剎停車
應急原則:
忌急剎、忌空檔、忌踩離合;
應先利用手剎(搶低檔)輕點剎來先行滯緩汽車速度,降到合理車速時,剎停汽車!
所謂處於危急情況中,無論新老司機,能處置得當不釀成滔天大禍的又有幾人?
交通部門每次對惡性交通事故定義,其中一條就是XXX處置不當,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所以,不能寄希望於亡羊補牢,而在於平時對車輛正常檢查和保養,行車時注意有無異常響動。
當然,在頭腦裡儲備應急預案絕對也是必須的,說不定天助加人力,化險為夷又何樂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