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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魅音醬

    在監獄,就意味著已經是判刑案子完結的了。

    警察叔叔抓獲犯罪嫌疑人時,會把嫌疑人送到看守所關押,這是一個過渡的地方。

    警察叔叔會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偵查、筆錄、案發現場照片等資料移交給檢察院,檢察院審批通過後,就會對犯罪嫌疑人出具逮捕書。

    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就意味著進入刑事拘留階段,等待到來的將會是開庭。(此過程一般半年至一年)

    當接到起訴書後,你就可以找律師、叫家人幫忙找律師,或者未成年犯的話,還有免費的援助律師。關於案子的所有資料、情況,家屬與你都可以在起訴書、律師口中得知。

    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就要去監獄坐牢咯,在看守所關押的一年時間,也會計算進刑期。

  • 2 # 淮北日月升

    一般是可以的。

    犯人在服刑期間,和親屬聯絡的途徑有三種方式。

    第一種是書信。犯人可以透過書信和親屬聯絡,反之亦然。只要書信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監獄規定,不會引起不良後果,原則上都是可以的。

    第二種是會見。服刑人員可以持會見證以及身份證到監獄會見,一般每月一次,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會見會全程錄音錄影並有警察現場管理。

    第三種是親情電話。親情電話也是全程錄音並有警察現場管理。

    上述三種交流方式,原則上要求不違反法律規定和監獄制度,不會產生對服刑人員不利的影響,就可以交流。

  • 3 # 風雨如晦

    罪犯在投送監獄以前,法院已經判決,按規定要送達。家屬可以在判決書上看到犯罪過程的描述和使用法律條款。假如認為事實不清或者程式錯誤,家屬可以代為上訴。

  • 4 # 南京江蘇竹簀閥業

    其實你這個問題幾乎不可能,1,會見時間很短,親情敘不夠.2,誰都想翻過那一頁,除非你還有沒有交代,想傳遞什麼?那是找死,全程錄音加監聽!

  • 5 # 筱易

    犯人在監獄服刑,說明罪行已經被法院做出了宣判,此時的家屬,可以詢問他的犯罪具體情況。

    但是,有一些犯人可能會有餘罪沒有交代,此時家屬如果無意間透露出去,犯人也可能被加刑。

    按照中國的法律,犯人只要被送進監獄接受改造,就說明這個犯人所犯的罪行,已經得到了應有的宣判,也就是此次罪行已經終結,犯人要用數年時間,為自己的罪行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

    有許多犯人家屬,可能出於好奇心理,又或者出於其他目的,可能在探監時,會詢問一些犯人當初犯罪的想法,或者犯罪的過程,這種情況,監獄方面基本不會干涉,但是,也有許多犯人再說到某些事的時候,有那麼一點忘乎所以,把沒有交代的餘罪說了出來,那樣的話,就會加刑的!

    其實,家屬沒必要再追問犯人當初犯罪的目的,已經宣判了,問那些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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