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中世紀西歐的王位繼承,一般也並談不上多亂。題主您會有這樣的感覺,八成是以中國古代的皇位繼承為參照物了。然則兩者之間是頗有一些不同之處的,以下試提幾點:
一、兒子的數量。
中國古代所實行的乃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嫡子、庶子都可以作為繼承人,即所謂“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當然實際操作起來,要靈活地多)。而中世紀西歐的基督教國家,所實行的卻是一夫一妻制。這並不是說西歐君主就不會有一票情婦之類,然後生出一票私生子。關鍵在於,通常情況下中世紀的基督教國家中只有婚生子女才對王位有合法繼承權【1】。於是,相較中國古代,“絕嗣”就成了中世紀西歐君主們的常事了。
注1:當然了,特例是永遠存在的。例如後來成為英格蘭國王的“征服者威廉”。由於他是一名私生子,在他繼承父親的諾曼底公爵之位後,就被世人稱為“私生子威廉”。
二、絕嗣後的繼承人。
中國古代自然也會發生“絕嗣”的情況(機率當然比西歐低),但在宗法制之下,只需從皇室的小宗過繼一個男孩給大宗,這就有合法繼承人了。中世紀西歐並未實行這樣的宗法制,而是直接透過血緣與遺囑,在“合法”的範圍內,指定繼承人。因此,可能就顯得有些混亂了。
另外,西歐某些地區的風俗習慣與法律,允許女性繼承王位,這就會進一步擴大繼承人的範圍。但是,在沒有婚生子作為繼承人的情況下,君主所選定的繼承人(婚生女或其他男女親戚)也未必一定能正常即位【2】,而更容易形成幾個“各有各理”的繼承人陣營之間的繼承爭端,甚至繼承戰爭。這爭端和戰爭,可往往是憑實力說話的。
注2:可能性很多,譬如貴族之間的利益糾葛,又或即便是完全合法的女性繼承人,也有可能受到僧(宗教)俗(世俗)貴族的排斥。
英格蘭國王亨利一世(1100-1135年在位)指定了自己的女兒瑪蒂爾達為英格蘭王位繼承人。結果,英格蘭貴族卻擁戴了亨利一世的外甥斯蒂芬為新王,最終引發了兩陣營間的繼承戰爭
三、外華人。
在歐洲近代民族國家形成之前,歐洲人往往並不重視“哪華人”的問題,在各國朝堂上都經常活躍著不少外華人朝臣。君主亦是如此。中世紀西歐君主繼承最重要的決定性要素是血緣關係,然後是各種現實政治考量,以及擁護者的實力對比等等……是不是“外華人”反而無所謂了。
其實中世紀西歐的王位繼承,一般也並談不上多亂。題主您會有這樣的感覺,八成是以中國古代的皇位繼承為參照物了。然則兩者之間是頗有一些不同之處的,以下試提幾點:
一、兒子的數量。
中國古代所實行的乃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嫡子、庶子都可以作為繼承人,即所謂“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當然實際操作起來,要靈活地多)。而中世紀西歐的基督教國家,所實行的卻是一夫一妻制。這並不是說西歐君主就不會有一票情婦之類,然後生出一票私生子。關鍵在於,通常情況下中世紀的基督教國家中只有婚生子女才對王位有合法繼承權【1】。於是,相較中國古代,“絕嗣”就成了中世紀西歐君主們的常事了。
注1:當然了,特例是永遠存在的。例如後來成為英格蘭國王的“征服者威廉”。由於他是一名私生子,在他繼承父親的諾曼底公爵之位後,就被世人稱為“私生子威廉”。
二、絕嗣後的繼承人。
中國古代自然也會發生“絕嗣”的情況(機率當然比西歐低),但在宗法制之下,只需從皇室的小宗過繼一個男孩給大宗,這就有合法繼承人了。中世紀西歐並未實行這樣的宗法制,而是直接透過血緣與遺囑,在“合法”的範圍內,指定繼承人。因此,可能就顯得有些混亂了。
另外,西歐某些地區的風俗習慣與法律,允許女性繼承王位,這就會進一步擴大繼承人的範圍。但是,在沒有婚生子作為繼承人的情況下,君主所選定的繼承人(婚生女或其他男女親戚)也未必一定能正常即位【2】,而更容易形成幾個“各有各理”的繼承人陣營之間的繼承爭端,甚至繼承戰爭。這爭端和戰爭,可往往是憑實力說話的。
注2:可能性很多,譬如貴族之間的利益糾葛,又或即便是完全合法的女性繼承人,也有可能受到僧(宗教)俗(世俗)貴族的排斥。
英格蘭國王亨利一世(1100-1135年在位)指定了自己的女兒瑪蒂爾達為英格蘭王位繼承人。結果,英格蘭貴族卻擁戴了亨利一世的外甥斯蒂芬為新王,最終引發了兩陣營間的繼承戰爭
三、外華人。
在歐洲近代民族國家形成之前,歐洲人往往並不重視“哪華人”的問題,在各國朝堂上都經常活躍著不少外華人朝臣。君主亦是如此。中世紀西歐君主繼承最重要的決定性要素是血緣關係,然後是各種現實政治考量,以及擁護者的實力對比等等……是不是“外華人”反而無所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