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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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7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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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野山漁植
既然是前妻,就與之沒有夫妻關係了。強行發生關係就犯罪。即使是妻子,也要尊從她的意願,違背其意願也是違法。不告你也會造成慼情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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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談笑閣
很正常啊。
不管是不是夫妻,強迫婦女發生性行為本身就是強暴,本身就有可能判刑。
再說雙方已經離異了,在法理上不是夫妻,那麼以強姦罪判刑完全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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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光頭強2021
沒什麼看法,無論咋地離婚了就不是夫妻了,強姦判刑這些必須的,現在就算是夫妻,你強上,如果妻子起訴你你都得判刑,何況是前妻了。
首先可以肯定,法院的判決是沒有問題的,對這種採取極端手段侵害他人的行為,法律絕不姑息。但是就文中所提到的事情過程和緣由,卻有所曲折,二人原本是夫妻,現在離異,現實生活裡這樣的例子很多,就是探視權的問題。由於離婚,其中一方肯定對另一方有諸多不滿,在情緒上就會表達出來。其實外人很難界定出誰對誰錯。就本文提到的事情始末,女方之前透過這種方式已經探視多回,而且也和前夫有過性行為,在男方看來,女方既然獨自前來就說明她對自己還是有一定程度的信任度,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破鏡重圓的例子。男子或多或少應該也有這種想法~女方應該對男的也沒有過多防備,不然不會獨自前來。事情可有能是偶然性犯罪,不像是預謀已久的。可能雙方是"話趕話"逐步產生的過激行為……女子後來選擇原諒,是從孩子等角度出發,已致將來不至於舊仇+新恨。但從法律角度來講,這種採取極端的行為是不可能姑息的,也不會因為當事人的出爾反爾改變法律的裁決。希望作為成年人的離異人群,遇事多用溝通方式,不要意氣用事鬧出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