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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人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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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產財經人
本人對於中國企業做過大樣本的研究,所以對於殭屍企業問題無論從資料上還是直觀上還是有一些認識的。殭屍企業,僵而不死。這些企業的普遍特點是,停產或半停產狀態,虧損嚴重,管理低效,技術落後,產品滯銷。從所有權性質來說,大部分是國企(民企一般不會殭屍,多數這種狀態會死亡)。
市場經濟講求效率,優勝劣汰,那麼這些企業憑什麼可以僵而不死?這與特定的外部環境相關。首先是因為是國企,即使發展的能力沒有,生存的資源倒是有的。第二,地方政府的利益訴求導致不希望其死掉,因為死掉可能影響失業率、社會穩定和GDP。第三,銀行可能不希望暴露過多壞賬,也不希望其輕易死掉。
那麼,這些市場層面上毫無希望的殭屍企業如何維繫生存呢?主要就是依靠外部輸血,銀行對其債務進行續貸和展期,地方政府為其財政撥款。
由此可見,殭屍企業的存在是具有一定原因的,甚至說是合理性。但這樣的合理性是區域性的,不是全域性的,因為從更高的層面上來說,它造成了資源浪費,嚴重違背了公平和效率的市場原則,對中國經濟弊大於利。
首先,研究表明,中國有限的金融資源大部分被國有企業佔據,民營企業分享甚少。而這些早已被市場淘汰的殭屍企業卻進一步的搶奪金融資源,讓民營企業雪上加霜。
第二,引發道德風險。出於利益訴求,地方政府往往為殭屍企業兜底,甚至當銀行不願意貸款時充當調節人為殭屍企業站臺。這種情況下容易讓殭屍企業更加不思進取,做吃山空,不利於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
第三,造成金融系統風險累積。銀行的貸款,或者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援是殭屍企業維繫的生命之源。但是因為殭屍企業難有投資回報,因此這個生命之源是難以持續的,終有難以為繼的一天。如果殭屍企業最終倒閉,則相應的風險必然傳導至金融系統,造成更大的危機。
因此,從長遠和全域性的角度來說,不對殭屍企業進行特殊保護,讓其直面市場競爭,優勝劣汰,不失為好的選擇。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財政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殭屍企業”及去產能企業債務處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殭屍企業”出清,有效防範化解企業債務風險,助推經濟提質增效。通知釋出後三個月內確定首批名單,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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殭屍企業是指已停產、半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主要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維持經營的企業,從其定義及表現形式可以開出其既不產生任何經濟效益,又不對社會有任何貢獻,還佔據大量社會資源,通俗的講就是佔著茅坑不拉屎,既然是這樣還不如取締來為好,所以國家要取締殭屍企業,把有限的資源放在優秀企業的企業上,只有這樣才能把有限的資源作出最合理的分配,促進中國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