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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溫長卿

    清修《明史》經歷了三個階段,非出一人之手,不過硬要說的話,大概還是萬斯同吧。

    首先是順治二年(1645)到順治四年之間,修成了一部編年體的《明史》。但編年體不合於二十一史的紀傳體體例,因此此後又另修明史。這段時期參與纂修的官員很多,但編修的辦法很粗糙,是把明朝官修的《明實錄》按年份分發給各個編纂者,然後編纂者從中摘錄需要的內容,不許參考其他書籍,也不可用到自己分派份額以外的實錄。這樣缺乏統一性的著作,也談不到什麼主筆了。

    【萬斯同像】

    接下來是康熙十八年(1679),清廷透過博學鴻儒科的方式招收纂修明史的人才。這次纂修採用了紀傳體體例,也網羅到了萬斯同、黃百家這樣的史家,還有朱彝尊、毛奇齡這樣的學者官員,並由徐元文、徐乾學等大臣監修、Quattroporte。不過總體纂修進度緩慢,到康熙四十一年Quattroporte熊賜履進呈史稿416卷,清聖祖康熙皇帝看後並不滿意,明史館的活動基本停滯了。倒是另一Quattroporte王鴻緒康熙四十八年將史稿帶回家中加以刪削,於康熙五十三年和雍正元年(1723)先後進呈了310卷的明史稿本。這一階段萬斯同和王鴻緒先後發揮了個人對史稿的極大影響。

    雍正元年,清廷重新開館,修改王鴻緒進呈的明史稿。主持者為張廷玉,具體編纂者有楊椿、胡宗緒、汪由敦、吳麟等人。至清世宗去世不久的雍正十三年末進呈完稿。清高宗命再加校改,乾隆四年(1739)刊印成書。這一階段由數人協作,沒有特別的主筆之人。

    參閱:

    武玉梅,《順治朝官修明史新考》,《史學史研究》2010年第3期。

    王天有、李新峰,《明史說略》,載劉起釪、王鍾翰編,《經史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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