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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梔子花開98599546

    公元1587年,一個男孩出生了。同年,他母親去世。他被送到孤兒院,起名叫“仔仔”。  七歲時,仔仔被貝里克的布萊特醫生收養,成為他的學徒。他學會了英文、拉丁文和布萊特醫生自創的用於速記的簡寫文字。  十四歲時,黑衣人法肯納出十個金幣買下來仔仔,並把他帶到萊斯特郡,那裡有他的新主人西蒙·貝斯先生。他經營著一家劇院。而那時莎士比亞的新劇《哈姆雷特》即將上映,貝斯先生希望仔仔能夠記下臺詞,想盜竊劇本。  於是仔仔就被法肯納帶到倫敦去看戲,由於仔仔沉迷於戲劇而忘記了工作,不得不再看一次。這次仔仔被安排在幕後,工作完成的很順利。但因一個演員發現了他,導致調錯軍火炮以至劇院失火。在逃跑的過程中筆記本也弄丟了,他只好回到劇院附近,卻面臨赫明斯先生的拷問,仔仔隱瞞了他的來歷,撒謊說想要成為演員,卻真的成為了一名劇院的學徒。  由於法肯納還在變相監視他,要他偷劇本,所以他對待他人十分謹慎。在劇院裡有個叫尼克的學徒,總是挑仔仔的刺。  幾個月過去了,劇院受邀去給女王和大臣演出。由於居里安被尼克刺傷後被發現是女孩子,所以由仔仔代替她演(當時是不允許女性演戲的)。  他們最終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但與此同時,他們發現法肯納正在勾搭尼克,企圖偷出劇本。他立即通知教劍術的阿敏先生,兩人找到了法肯納以後,經歷了殊死搏鬥。在激烈的決鬥中,阿敏先生一招刺死了法肯納並最終發現了法肯納竟然是貝斯先生。死前,貝斯先生留下了最後一句話“我只偷世界上最好的作品”。  最終,仔仔留在了張伯倫大劇院,在那裡成為“家”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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