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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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聖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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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啟車窗看景色
斑馬線避讓行人,這個問題一直是網友們討論的焦點,避讓還是不避讓,各地處罰的也不一樣。我認為,題主提出的問題不應該被罰款扣分,行人違規在先,機動車正常通行,按喇叭提醒行人並安全透過是正常的,不違規,不違法,為何要扣分罰款,除非寫進交通法,否則,對司機就是不公平。
遵守交通法規,不光是機動車的事,行人也有責任,多少血淋淋的教訓不都是因為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嗎?一味的慫恿不守規矩的行人,實際上是害了這些行人,一次僥倖不能代表百次無事。當然,在任何情況下,機動車必竟是交通通行的主宰,是強者,禮讓行人到任何時候都是駕駛者首先必須遵守的第一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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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想事成DY
一、在有交通訊號燈的路段,車主和行人都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通行。如行車遇到行人在人行紅燈時過斑馬線,車輛也應禮讓。雖然是行車綠燈車輛此時有優先通行權,但車輛行使的是路權。而行人不僅有路權(此時行人撞紅燈,無優先通行權)更有生命權,生命權大於路權。所以還是減速慢行,必要時停車讓行,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才行。
二、在沒有交通訊號燈的路段,行人在斑馬線上有優先通行權。車輛駕駛員禮讓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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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29方寸世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法律沒有允許機動車遇見行人闖紅燈可以不避讓。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交警發現或者監控拍攝機動車沒有避讓,依法應處罰。
寧停一分不搶一秒。機動車駕駛員有再急的事情,也不比人命重要。如果機動車沒有避讓闖紅燈行人,導致交通事故發生,輕者破財免災,重者家破坐牢。
路口斑馬線不注意瞭望,不必讓行人的,罰100元,扣3分。出事故負全責。回去看看電子眼拍到你沒有,沒拍到算你撿找,下次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如果撞到人沒有50萬是下不來的,醒醒吧。注意安全,是給自己也是給別人一個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