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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h0616sliverfox

    不放警示標誌或放置不規範造成的事故,肯定是有責任的,司機下車前有觀察周圍情況確保安全的情況才下車的義務,再加上停車不規範等,主責跑不了。

  • 2 # 李子壩吳彥祖

    白天高速路上警告標誌150米以外設定,晚上250米以上設定,彎道需要在進入彎道處設定警告標誌!乘客也要站在防護欄外等候

  • 3 # 大地水源空氣

    你說呢,一,你佔線了。二,你沒開雙閃吧?三,你下車之前不看後方?有車也強行開車門下車?四。前車自己的責任。五,車壞了沒有?沒壞停車也是你的責任。

  • 4 # 二貨來條士力架吧1

    如果在應急車道停車,左輪佔行車車道,無設警示標誌,如果有車撞向突然從車上下來的前車司機的話,是誰的責任?

    可以看到是在應急車道,那說明是封閉式的高速公路。左輪佔用行車車道說明車子沒有完全靠邊進入到應急車道,如遇汽車發生事故無法發動時,白天應在車輛後150米的位置放置警示標誌,晚上應在車輛後250米後放置。如果當車輛在停車狀態下後車因前車沒有放置警示標誌或因其他情況而導致發生追尾事故,應當是前車全責。

    如果是撞到從車上下來的司機是誰的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第七十六條第二節:“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如果後車撞到前車下來的司機,導致人員傷亡的話。後車只需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責任,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出於人道主義劃分的責任。

    最後祝各位駕駛員,一路平安。~

  • 5 # seahow

    簡要回答。。不要混淆概念,如我以往所述,因果關係。應急車道停車,左輪壓線並不是說別的車輛可以撞擊你的,因此他車必然有責任。。。但是,你停在應急車道,有錯誤,,左輪壓線要看什麼程度。。但這些都不是別人撞擊你的原因的。。。因此,本案撞擊車主要責任,你車次要責任,,但你的情節嚴重就可能同等責任,甚至主要責任。。不過,你車還需要接受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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