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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咔咔劉韻文

    小說《殺死一隻知更鳥》從一個八歲美國小女孩的視角描述她所知道的那個時代,在她身邊發生的那些事。

    書裡很多故事情節在我們今天看來是匪夷所思,細思極恐的。

    書裡有個怪人拉德利,被“行洗腳禮的基督徒家人”關在房間長達二十年,而他被關的原因僅僅因為“行洗腳禮的基督徒”認為任何享樂都是罪惡。曾經的少年阿瑟在這漫長的囚禁裡,活活變成了孩子聽見名字都會害怕的怪人拉德利。

    人的一生有幾個二十年?又有多少青春時光?這樣奇怪的觀念葬送了一個少年的一生。是不是細思極恐?

    小說呈現的白人統治的社會是那麼荒誕不經,儘管文中的湯姆是一個安靜、禮貌、謙遜且好心的黑人;儘管他左手殘廢所以案情按常理不可能成立;儘管控方的證詞錯漏百出,但是最終仍舊全票被判定有罪。

    唯一的原因就是他是一個黑人,這就是從開始就板上釘釘的結局,無論怎樣都是這個結局。因為膚色,他們自然地擁有這種可恥的自信。想想,生活在當時的有色人種連白人的狗都不如的地位,是不是細思極恐?

    正是這些情節內容,才使得作者哈珀·李拿到了普利策獎,因為正如同主角阿蒂克斯對他的孩子們說的:“這些很醜惡,但他們是社會現實。”

    如果它們刺痛了你,那麼這就是哈珀·李的目的。儘管這是發生在上個世紀的歷史,但讀完後仍然引發我們去思考平等、人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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