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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現實與理想重疊

    如何寫借條,這是一個大家十分關心的問題,如何正確規範的寫好借條,他關係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下面我就詳細的說一下,如何正確寫出一張標準的借條。首先是雙方姓名,然後是錢數,最後還有日期。例如,張某某,向陳某某借多少錢,切記錢數一定要大寫,之後在備註小寫。然後幾年幾月幾日借的的,最後還款日是某年某月某日,然後如有利息,或違約 要按規定一併還清,關於違約金多少,或者利息多高,這就要按雙方意願去具體協商擬定了。然後備註借款人身份證號並簽字,最後在寫上,立此為證,如有違約此證明可作為證據,起相應法律效應。到這就基本結束了,個人淺見,大家多指教。

  • 2 # 小丑-Alex

    借條可以說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很常見,但是有人卻因為不懂得相關法律規定而不能實現自己的債權,具體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錯把借條寫成欠條。

    如:借款後寫成,XX年XX月XX日,王XX欠張XX人民幣100萬元。

    欠條是證明欠款的,並不能證明借貸關係,當然如果真出現這種情況,以借貸為由起訴,可能會有敗訴的風險,因為債權人需要承擔借貸關係存在的其他證據,但可以可以按不當得利起訴,此時因舉證責任發生變化,需要債務人舉證證明其不存在不當得利的事實。

    2、借條內容寫的過於隨意,不能看出是否已經把錢借給對方。

    如:XX年XX月XX日,王XX借張XX人民幣100萬元。

    這張借條的錯誤之處是沒寫只寫了借,沒有寫借到,此時如果有轉款憑證或者見證人等證據還行,但如果是小額現金借款,又沒有其他證據,就只能證明該借條是真的,不能證明已經支付了借款人錢。

    3、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那麼如何寫借條才能保障自身利益呢,下面為大家提供一個很簡單的模板

    借 條

    XX年XX月XX日,王XX借到張XX現金(如果是大額現金一定要註明是現金支付,否則可能會因無銀行轉賬憑證而敗訴)人民幣1000000元,月利率(不能超過同期人民銀行利率的四倍,超過的部分法院不會支援的),還款日期(如果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債權人第一次主張債權時即為還款日期,一定要記得二年的訴訟時效,除非債務人願意還款,否則超過了訴訟時效,債務人以此抗辯的話,債權人就喪失了勝訴權)。

    借款人:王XX

    擔保人:李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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