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的悲催故事。
父母不育,領養一女(男的領不來),此後親自生一女,就是我,又懷一女(因不是男,送人了)後母親病亡。
父再娶,又生一女。此時,大女小女差20歲。大女強烈反對生育,被趕出家門,斷經濟支援和一切幫助,顯有來往
我被送出國,以不能提供任何幫助為理由和回國就是花錢,要我想盡辦法滯留國外,如願。
至此國內一家三口,完成重組
我在國外自己花錢買房買車欠貸,甚至面對簽證到期被遣返的危險終於找工作穩定下來。想接父親來旅遊被拒絕。後主動提出費用全免並可帶小女兒一起,被答應。
回國內婚禮,我出錢請親戚酒店機票,繼母拒絕參加婚禮,理由是小女上學不可請假。我暴怒後不得已參加
後他們私自收養一男嬰(於老大差30歲)事後通知我,反對無效,理由:我不能傳宗接代。諾男嬰不需我養,但天不遂人願,男嬰有重疾,治療花費幾十萬不能痊癒。因我沒提供經濟支援,繼母與我決裂。我因買房買車結婚負債百萬,他們卻房產數套,預留一套給兒,並送小女私校,留學歸國
後我生女5年,父不看一眼,不出一錢。我出資也不來。我女也有疾,不便回國。現每年過節我單向往家打錢維繫殘存關係,鮮有電話,資訊。不知這種關係何去何從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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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足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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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活動室
這位女士你的不幸遭遇值得令人同情,對於你牽掛孃家的心情也非常理解。這正是一個遊子:身在異鄉思故鄉的真情流露,孃家,之所以令你魂牽夢繞,正是因為,它是你歸還故鄉的唯一去處,沒有它在這個世界上你就象一葉浮萍,人生便只剩去處,而無來處了。
然而,從你寫的“你的悲情故事”裡得知,你現在所謂的孃家,己經不能再稱之為你的孃家了。它只能稱之為你爸再婚所組建的新家。
在這個家庭裡,除了你和你爸有血緣關係以外,其它的人和你沒有什麼關係的,再說你己成家立業有了新的家庭,你爸對你的扶養義務也己完成,所以,她們如何待你是她們的事,沒有必要耿耿於懷。
至於財產分配方面,我個人認為:你爸和你親媽的以及你爸婚前的財產你是有權繼承的;你爸再婚後屬於你爸的個人財產你同樣也有繼承權。具體的你可以諮詢有關律師。
你說道你孩子5歲了,你爸都沒看過一眼和給過一分錢,這可能:一是路途遙遠,二是沒有時間,三是受你後媽牽制,四是感情確實淡漠了。
總之 ,你遠在海外,想要擁有濃濃的親情本己十分困難,更別說是再婚家庭了。所以,對於你爸和後媽的行為如果感到非常失望的話,該放手就放手吧,當親情己形同陌路保持下去也只會自尋煩惱。
與孃家人無論怎麼樣都要有聯絡,孃家人橫蠻不講理,不懂人情世故,最好是保持距離,少去摻和與打擾,做好自己,你比他們更優秀時,他們會傍著你的,我是過來人,小人壞人好人都領教過。只有你比他們更優秀,小人之心的孃家人會被感化的,到那時你只要管住底線不被傷到,就平平淡淡的交往下去。只怕萬一有什麼需要孃家人幫時,也不至於太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