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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哥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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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亂一談君
我是小談,有問必答。
最大的差別就是外交等級了,從廣義上來說,一般外交等級分為大使、公使和代辦。·
大使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是最高一級的外交代表,可以直接請求接見所駐國首領,並享有最高禮遇。最早,大使往往為大國之間設立的職位,一個國家一般只有在首都設立一個,切無需經過駐國同意。
公使全稱特命全權公使,等級次於大使,但享有同大使一致待遇。
代辦等級相比最低,為代為辦理或臨時代辦,雖同樣享有與大使公使相同待遇,但常用與兩個關係沒有正式建交或者即將斷交的時刻。
回到題目,從廣義來說,駐美大使駐美公使並無實質區別,狹義來說駐美大使等級高些,負責事項也多些。
然後再說幾個咱們特色的外交等級吧,眾所周知,外交就是車軲轆話反覆說,外交等級也是一樣,幾個詞不停排列組合。
比如說最高等級叫做"全天候戰略合作伙伴關係",這一點可以理解為親兄弟,享受這一待遇的就是我們的巴鐵兄弟巴基斯坦了。
次之的為"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可以理解為好兄弟,享受這一待遇的就是大毛俄羅斯了。
再第一級的叫做"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協作變成了合作,可以理解為好朋友,享受這一待遇的為東南亞鄰國。
再往下,為"全面戰略伙伴關係",去掉了合作,可以理解為不值得深信的朋友,但是可以獲得好處,這類國家基本為歐洲國家。
再有就是什麼友好合作夥伴關係、全面合作伙伴關係等,可以理解為普通朋友,主要物件就是非洲、中東等國家。這裡沒有了戰略,說明可以適當的在經濟上合作。
細分有很多,也很複雜,就簡單說這麼多,最低就是互惠關係了,不值得合作,也不是夥伴,但是都想互相撈好處,物件也就是美國了。
常駐外交代表等級劃為大使、公使和代辦三級,三級只在席位和禮儀方面有些差別,其所享受的外交特權和豁免完全相同。
下面就介紹一下大使、公使以及代辦三者之間的關係。
大使大使是最高等級的外交官,通常解釋為一個國家領導人向另一個國家領導人派遣的外交官(例如駐美大使,就是指某個國家派遣到美國的外交官),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權和豁免權,比公使和代辦所擁有的待遇更高。
大使一般又分為常駐大使和特命全權大使兩種,根據記載,特命全權大使全面以前是不加“特命”二字的,從而導致常常發生常駐大使和特命全權大使爭禮賓待遇次序的現象,後面加了“特命”二字就是為了使常駐大使和特命全權大使在禮賓待遇次序上的地位相同。
公使公使也稱特命全權公使,同樣是指一個國家領導人向另一個國家領導人派遣的外交官,只是其所受禮遇次於大使,但公使所享有的外交特權和豁免權與大使相同。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由於任命公使一級外交代表人員已經越來越少,導致絕大多數國家都把公使升格為大使,近年來也有一些國家在大使館內的外交官中設立公使這一職銜,稱為公使銜參贊,為僅次於大使的外交官。這類公使銜參贊與特命全權公使不同,其任命無需事先徵得駐在國得同意。
代辦代辦是由一國外交部長向另一國外交部長派遣的,它是最低一級的外交代表。代辦所受禮遇低於大使、公使,但所享有的外交特權和豁免權與大使、公使相同。
代辦的主要任務是兩國之間繼續談判建立外交關係事宜以及辦理僑務和商務業務。這是建立正常外交關係前的一種特殊做法。
總之,大使、公使以及代辦,作為最主要的外交官,他們所享有的外交特權和豁免權是一樣的,只是他們所受的禮節待遇不同罷了,大使的禮節待遇要好於公使,公使又要好於代辦,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