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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知何日白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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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散步的蝸牛1967
如果參加的是社保的工傷保險需向社保方面諮詢,如果參加的是商業工傷類保險一般保險公司都立明瞭包括上下班途中屬工傷範圍,人保對這點的解釋如中途拐個點接孩子、中途買個菜等等也屬上下班途中責任範圍,其它公司的解釋就不是很清楚了,不過如有拒賠透過司法處理保險公司一般都得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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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私19
簡單回答一下你的問題朋友,
不知道你在遇到車禍,是不是非本人主要責任,如果不是本人主要責任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首先應該處理交通事故,在申請工傷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的時間內,合理的路線上,上下班途中,可以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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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鈺鈴20180710
單位肯定是不會同意的。因為離開了正常上下班的路線。可以個人向社保局申請試試看是什麼結果。只要社保局認定為工傷就按工傷處理。否則那就是你個人的事了。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人社部門在適用此條時,從兩個方面考慮,一是職工受傷時是否屬於上下班途中;二是該職工在交通事故中負何責任。
“上下班途中”的認定應當考慮以下三個要素:
一是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為目的;
二是時間要素。即上下班時間是否合理;
三是空間要素。即往返於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線是否合理。
下班途中順道買菜,是職工在下班途中,從事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須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內,同時未改變下班的目的,因此,可以認定為“上下班途中”。其實在實踐中,即使職工在下班途中不是順道,而是繞道買菜,因其行為屬於從事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須的活動,繞道買菜後即下班回家,未改變下班的目的,也應視為“上下班途中”。
職工下班途中買賣發生交通事故,若其在事故中負非主要責任(無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應認定為工傷,反之,負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話,則不予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