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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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沒有名字算不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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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些許哲理
如果發現以下幾種情況,我應該會分手:
一是有出軌行為(精神和肉體的都算)。這樣的情況我會堅決分手,零容忍態度……
二是三觀不合。很多人可能都沒有意識到這個,但是看看那些離婚新聞和調查,就會發現其實導致離婚的原因裡很多都是三觀不同……
三是暴力行為(包括冷暴力、言語侮辱)。有暴力行為就應該立刻報警並直接分手,最好徹底讓對方找不到。冷暴力的話也是很傷感情並且解決不了問題的……
四是人品有問題。比如不孝順父母、打罵服務人員、小偷小摸、賭博吸毒……
其他如果不是特別嚴重的都可以互相包容的……
若是沒有重大問題,切記儘量不要分手,只有互相包容才能白頭偕老,兩個人在一起不容易,大家都好好珍惜今世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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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問世間冷暖情
什麼情況下可以亳不猶豫的分手?
這個事因人而異。這和一個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甚至是家庭、教肓、經歷都有很大關係。
總之,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底線,雖然每個人的底線不同。但是,對方只要是突破你心裡的底線了、就是分手的時候了。
背叛的情況下吧,這點是特別忍受不了的,不在乎這個人以前怎麼樣的,可是如果在一起了以後,至少應該是尊重彼此的吧。如果做出了挑戰底線的事情,那就只能此生別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