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2006年86號文),所稱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是指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資料和結果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應當具有的基本條件和能力。該辦法所稱的認定,是指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基本條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相關技術規範或者標準實施的評價和承認活動。
國家實驗室認可
CNAS
實驗室認可機構對實驗室有能力進行規定型別的檢測和(或)校準所給予的一種正式承認。
實驗室認可是正式表明檢測和校準實驗室具備實施特定檢測和校準工作能力的第三方證明。
國家實驗室認可的基本原則
自願申請原則:指實驗室自己決定是否申請實驗室認可。
非岐視原則:指任何實驗室,不論其隸屬關係、級別高低、規模大小、所有制性質,只要能滿足認可準則要求,均可一視同仁獲得認可。
專家評審原則:指為保證認可的科學性和客觀公正性,對申請認可的實驗室進行評審是指派訓練有素的技術專家(主體為註冊的評審員)承擔評審工作,而非由政府官員來完成。
國家認可原則:指實驗室認可僅由CNAS代表國家進行,獲得認可的實驗室,其技術能力和所出資料均可得到國家承認。
國家實驗室認可的依據,開展實驗室認可活動主要依據以下基本準則: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醫學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能力驗證計劃提供者認可準則》《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者能力認可準則》
在以上基本認可準則的基礎上,還針對某些技術領域的特定情況制定了一系列應用指南和應用說明。
目前國家實驗室認可的領域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認可、生物實驗室認可、化學實驗室認可、機械實驗室認可、電氣實驗室認可、認證產品實驗室認可、動植物檢疫實驗室認可、醫學實驗室認可、法醫實驗室認可、獸醫實驗室認可、建材與建築實驗室認可、無損檢測實驗室認可、電磁相容實驗室認可、計量實驗室認可、聲學和振動實驗室認可、熱學和溫度實驗室認可、光學和輻射實驗室認可、醫學實驗室認可生物安全實驗室認可、標準物質生產者認可、能力驗證提供者認可
根據《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2006年86號文),所稱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是指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資料和結果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應當具有的基本條件和能力。該辦法所稱的認定,是指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基本條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相關技術規範或者標準實施的評價和承認活動。
國家實驗室認可
CNAS
實驗室認可機構對實驗室有能力進行規定型別的檢測和(或)校準所給予的一種正式承認。
實驗室認可是正式表明檢測和校準實驗室具備實施特定檢測和校準工作能力的第三方證明。
國家實驗室認可的基本原則
自願申請原則:指實驗室自己決定是否申請實驗室認可。
非岐視原則:指任何實驗室,不論其隸屬關係、級別高低、規模大小、所有制性質,只要能滿足認可準則要求,均可一視同仁獲得認可。
專家評審原則:指為保證認可的科學性和客觀公正性,對申請認可的實驗室進行評審是指派訓練有素的技術專家(主體為註冊的評審員)承擔評審工作,而非由政府官員來完成。
國家認可原則:指實驗室認可僅由CNAS代表國家進行,獲得認可的實驗室,其技術能力和所出資料均可得到國家承認。
國家實驗室認可的依據,開展實驗室認可活動主要依據以下基本準則: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醫學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能力驗證計劃提供者認可準則》《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者能力認可準則》
在以上基本認可準則的基礎上,還針對某些技術領域的特定情況制定了一系列應用指南和應用說明。
目前國家實驗室認可的領域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認可、生物實驗室認可、化學實驗室認可、機械實驗室認可、電氣實驗室認可、認證產品實驗室認可、動植物檢疫實驗室認可、醫學實驗室認可、法醫實驗室認可、獸醫實驗室認可、建材與建築實驗室認可、無損檢測實驗室認可、電磁相容實驗室認可、計量實驗室認可、聲學和振動實驗室認可、熱學和溫度實驗室認可、光學和輻射實驗室認可、醫學實驗室認可生物安全實驗室認可、標準物質生產者認可、能力驗證提供者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