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等級是根據公路的使用任務、功能和流量進行的劃分,中國大陸將公路劃分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公路、四級公路五個等級。
一級公路為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的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成小客車的遠景設計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500~30000輛。
二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3000~7500輛。
三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000~4000輛。
四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雙車道1500輛以下;單車道200輛以下。
公路等級的選用根據公路網的規劃,按照公路的使用任務、功能和遠景交通量綜合確定;同一條公路,可根據交通量等情況分段採用不同的車疲乏數或不同的公路等級。
其它公路為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幹線公路、集散公路、地方公路,分四個等級。
公路按行政等級可分為:國家公路、省公路、縣公路和鄉公路(簡稱為國、省、鄉道)以及專用公路五個等級。一般把國道和省道稱為幹線,縣道和鄉道稱為支線。
國道是指具有全國性政治、經濟意義的主要幹線公路,包括重要的國際公路,國防公路、連線首都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首府的公路,連線各大經濟中心、港站樞紐、商品生產基地和戰略要地的公路。國道中跨省的高速公路由交通部批准的專門機構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
省道是指具有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治、經濟意義,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主管部門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的的公路幹線。
縣道是指具有全縣(縣級市)政治、經濟意義,連線縣城和縣內主要鄉(鎮)、主要商品生產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屬於國道、省道的縣際間公路。縣道由縣、市公路主管部門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
鄉道是指主要為鄉(鎮)村經濟、文化、行政服務的公路,以及不屬於縣道以上公路的鄉與鄉之間及鄉與外部聯絡的公路。鄉道由人民政府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
專用公路是指專供或主要供廠礦、林區、農場、油田、旅遊區、軍事要地等與外部聯絡的公路。專用公路由專用單位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也可委託當地公路部門修建、養護和管理。
公路等級是根據公路的使用任務、功能和流量進行的劃分,中國大陸將公路劃分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公路、四級公路五個等級。
一級公路為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的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成小客車的遠景設計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500~30000輛。
二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3000~7500輛。
三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000~4000輛。
四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雙車道1500輛以下;單車道200輛以下。
公路等級的選用根據公路網的規劃,按照公路的使用任務、功能和遠景交通量綜合確定;同一條公路,可根據交通量等情況分段採用不同的車疲乏數或不同的公路等級。
其它公路為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幹線公路、集散公路、地方公路,分四個等級。
公路按行政等級可分為:國家公路、省公路、縣公路和鄉公路(簡稱為國、省、鄉道)以及專用公路五個等級。一般把國道和省道稱為幹線,縣道和鄉道稱為支線。
國道是指具有全國性政治、經濟意義的主要幹線公路,包括重要的國際公路,國防公路、連線首都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首府的公路,連線各大經濟中心、港站樞紐、商品生產基地和戰略要地的公路。國道中跨省的高速公路由交通部批准的專門機構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
省道是指具有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治、經濟意義,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主管部門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的的公路幹線。
縣道是指具有全縣(縣級市)政治、經濟意義,連線縣城和縣內主要鄉(鎮)、主要商品生產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屬於國道、省道的縣際間公路。縣道由縣、市公路主管部門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
鄉道是指主要為鄉(鎮)村經濟、文化、行政服務的公路,以及不屬於縣道以上公路的鄉與鄉之間及鄉與外部聯絡的公路。鄉道由人民政府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
專用公路是指專供或主要供廠礦、林區、農場、油田、旅遊區、軍事要地等與外部聯絡的公路。專用公路由專用單位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也可委託當地公路部門修建、養護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