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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今年69歲,身體大不如從前,12年前找了個後老伴上我們家跟我們一起生活至今。兩人平時互相照顧,對我們也不錯,對孩子都挺好,這麼多年,兩個老人也沒有大病大災,平時吃喝拉撒小病啥的都是我們管,大伯(我們對後老伴的稱呼)自己兒子閨女沒給過一分錢,也沒管過,前兩年婆婆得了宮頸癌花了10幾萬,現在雖然好了也是長期吃藥,大伯也小病不斷,長期吃藥,每年我老公特地帶倆老人去醫院檢查幾次身體。老公很孝順,說大伯人不錯,跟我們家這麼多年,將來有大病啥的我們管,可是我聽後還是有點心裡不舒服,他自己也有後人,倆老人本身也是老了搭個伴,到自己真動不了需要用大錢的時候應該各自找自己孩子,我們自己生活條件也很一般,兩個孩子壓力也很大,婆婆是必須要養的,她和大伯又沒結婚,大伯兒子一分錢都沒出過,偶爾幫老人帶個一兩百的東西,還得要錢,過年過節也沒買過禮物,我們卻要幫他養老人,這讓我心裡很不舒服,要是雙方孩子都有孝順老人,都不存私心,我絕對不會這麼想,我很苦惱,你們有同樣的家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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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毛孩半半

    婆婆跟她的後老伴跟你們生活十幾年能相安無事,冒昧的問一句:他倆有退休金麼?如果有那麼以後他們大病了就沒什麼問題,找保姆伺候就好了,看病也有醫保,一切就OK了。如果倆人都沒退休金,老了病了還得你們出錢,你老公再孝順他也得量力而行吧,不可能讓自己的老婆孩子連溫飽都解決不了,只要他有能力忠孝可以兩全…善良的心去待任何,相信你老公他會處理好的。

  • 2 # 遠嫁小唐

    既然是你們的繼父,老了或病了肯定也當親生父親來贍養,更何況一起生活了十幾年,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如果他有親生子女以後的贍養或醫療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如果沒有子女,既然進了一家門那麼就是一家人,對老人也並非要你傾其所有,只是餓了有口熱飯菜,困了有間遮風擋的房,老人穿著更不講究多好,實用保暖就行,病了能醫咱就儘量醫,如果是不治之症(如癌症中晚期)那就儘量讓他吃好玩好不留遺憾。

    不知我這樣的想法有多少人能認同??

  • 3 # 張老師培訓課堂

    對於你來說先生的繼父還是親父親都沒有血緣關係,法律也沒有要求撫養。一切的緣起都是你先生。你做的一切不過是讓他開心而已。既然他要養你又有何不舒服的呢?

    我先生父親現在的妻子是第三任,前兩任都去世了,我先生的媽媽是第一任,每一任過世幾個月就會有補充。這一任和先生沒有共同生活的經歷。對於和她的一切我的原則都是先生開心就好。後老伴緊緊把持著他爸爸的錢,先生曾打電話勸他爹留點兒我還勸他別管了。他爹的退休金別惦記了,管好我們,少給點兒就行了。實際上,給多少先生說了數字我也不會駁回。只要他開心,對我好,對我父母尊重、禮貌就行了。

    至於錢,是很奇妙的東西,如果你命中有,這個地方少了,別的地方會補上的,如果命中沒有,省不下的。說的極端點兒,如果給大伯治病花了錢,或者自己親人還不生病了。天無絕人之路,就是冥冥之中,會為我們流出後路。

    我就想自己好好活著,免得將來給孩子造成同樣的麻煩就好。

  • 4 # 50後快樂的羊

    大伯和你婆婆搭夥過日子十幾年了,倆人相處的也不錯,與你們一家都處的挺好,這都也是緣份

    現在老了,身體不好需要照顧時,你們應該還象之前那樣照顧他

    至於,他的兒子不管他,我覺得,你們就當沒這個人,一如繼往的照顧好倆位老人吧

    現在,你若計較他的兒子,又不能說,他的兒子能有改變嗎?不但不會改變,知道你對他有看法,那不就又添矛盾了?

    真要是大伯動不了的那天,再和他商量怎麼辦比較好

  • 5 # 國珠13山中鶴

    你說有道理。雖然在一起十二年,只是搭夥過日子,在法律上不受保護,在農村村民中可能承認是夫妻。平時小病為他治療,大病自己兒女應該花錢治,或出一半錢幫助治療。這種情況因為發生在十幾年前。現在就很少出現責權不明問題,因為現在老年人搭夥過日子普遍了。在搭夥前,都說好了,兩人有大病各自子女負責治療,家庭財產不涉及等等都說清講明瞭,所以也就沒矛盾了。

  • 6 # 楚歌x

    這還用問嗎?當然要管了。提出這個問題說明你心裡已經有了答案,你只想為了推卸責任得到大夥的認可而已。別講法律還有個人心人性人情在。

  • 7 # 追趕希望的胖姐

    盡各所能,該幫則幫,保姆照顧了我父親幾年,她有兒有女,我都盡力幫忙,遇見是緣,下輩子不一定能遇見。不喜勿噴!

  • 8 # 美麗人生274973827

    我以前也象你這樣,但他們跟我小姑子一起住,我婆婆後老伴我們叫他伯伯也有兒女,伯伯對我老公和小姑子不錯,一直跟我們一起住(以前)一直很好,後來我婆婆變成植物人,我小孩還小就靠我老公和小姑子侍候婆婆,小姑子又要上班非常困難,沒有辦法只能送伯伯去他兒子家,但小姑子時不時去看他,如果不是當初太難了我們也會侍候伯伯的,他必競也要退休金和醫保,不過他們都去了天堂了,希望他們在天堂沒有病痛

  • 9 # 海藍藍999

    聽了你家的故事,我很感動,後公爹和你做的都很好!

    婆婆十二年前找個後老伴,和你們生活在一起,母慈子孝,父愛無邊,成為佳話。婆婆找的後老伴是個不錯的人,不管從人品和經濟實力一定都很不錯。你這個兒媳婦也是個拿的起放的下,百裡挑一的人。現在沒有幾個兒媳婦能和公婆在一起生活,而且還是後老伴,生活+二年,相處融洽,其樂融融!真為你們高興!不知怎麼相處婆媳關係的兒媳婦們,應該向你們家庭學習。

    話說回來,這老二口,前二年婆婆得了大病,後老伴一直床前床後的伺候著,問寒問暖,為婆婆早日康復在感情上給予了關懷和溫暖。大病面前念親情,不離不棄,很恩愛的老二口,婆婆二婚找對了人,很羨慕他們。

    你老公也好很孝順,每年帶後爸去醫院檢查身體,說以後有大病哈的你們管。老公真好,有人情味。你們一家都是好人!俗話說二好嘎一好,後公爹對婆婆好,對你倆好,對你們的孩子也好,這已經足夠了,此處無聲勝有聲!你說後公爹老了怎麼辦,得了大病怎麼辦?

    答案出來了,你應該知道到他不能動了,得了病了,怎麼對待他老人家了。雖然法律上有規定,但是法是法,理是理。

    一旦到了那個時候,我想善良的你們也會全力以付救治護理後公爹。同時可以找他的子女們,叫他們也履行贍養的義務,承擔兒女們應該盡孝的一份責任,這也是應該的。

  • 10 # 使用者耀眼的星星

    我跟敬佩你,能跟寄公爹生活十幾年,可能你寄公爹人品不錯,不然你們也不可能在一起生活這麼多年,人都是有感情的,你好我好大家好,有事相互幫助相互照應,值得大家敬佩,即使老人有病了,我想你們也不會不管,你們都是通情達理的人。

  • 11 # 一枝獨秀美

    你婆婆和後老伴跟你們生活了十幾年,說明你們互相做得都很好。他們現在老了,身體經常生病,你們雙方子女都有責任負責,可以跟你婆婆後老伴的子女商量解決,最好不要傷了和氣。

  • 12 # 自由的一生有你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不管怎麼說,你婆婆和她老伴給你幫助了十幾年,我相信那也是你最困難的時候吧,他們沒有問你要過錢,無怨無悔的幫助你,他連自己的兒子家裡都沒有去幫助,在你婆婆宮頸癌生病期間也應該是他協助你們在盡心盡力的照顧著你婆婆,幫了你們很多忙吧,他現在年紀大了,身體開始走下坡,需要你們照顧時,你有看法了。

    我感覺你現在還處於矛盾、猶豫狀態。我建議你不要跟別人比,老人對你的付出你是看見的,那麼你對老人的回報也是應該的,做人做事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如果你婆婆走後你把她老伴趕回他兒子那裡去,你的心會不安的!你的良心會受到譴責的!

  • 13 # 熱血青年傑斯5x

    生活十多年了,也是家裡一份孑,對家也奉獻付出過,人是有感情的,就當親爹一樣給他養好送終,善待他人到什麼時候不會錯的,心裡也平呼心安。

  • 14 # 活在城市

    現在,經常聽到再婚者的婚姻狀況是:搭伴過日子,老了、病了一拍兩散,讓人不勝噓唏。難道人老了就可以被子女否定那些真實的歲月、否定那段婚姻嗎?

    前年,聽單位的同事說把她老孃接回自己家裡了,因為她老孃的後老伴得了中風,半身不遂了,被他自己的子女送去了養老院。

    老太太的後老伴被送去養老院以後,兩家子女商量的結果就是:各自管各自的父母,老太太也不用再惦記老頭兒了,不用再去看他了。

    雖然這個老太太身體還硬朗,但是那個家裡也就只剩她自己了,她繼子女說她和後老伴兒住的那個房子她還可以住著,但生活上不會管她了,因為他們的爸爸已經不能和她在一起了。同事一看這樣,也不放心她媽自己住在那裡,只能把她接走了。

    我當時就很奇怪地問她:“那他們沒有結婚證嗎?”她說:“有,”

    原來,她媽三十幾歲就改 嫁了,嫁過去時,那個男人的孩子還小,她對那男人的孩子都挺好的,共同撫養繼子女長大、幫助操持結婚、有小孩子後幫助帶小孩子忙活了所有該忙活的。

    我沒法理解老太太繼子女的行為:自己的親爹是病了,可是他一病就得把老倆口兒拆開嗎?就可以不計她這個後媽以前的付出了?只因為她也有自己親生的孩子,所以,她的養老問題就得讓她的親兒去管?

    “可是爭又能怎麼樣呢?沒意思,自己接走算了。她還挺惦記那老頭兒,總想去養老院 看看他。為了不掃她興,帶著去過一次。以後再張囉也沒帶她去過。有什麼意思啊?那老頭兒都不會動了,話也說不清了。看他那樣兒,她還只抹眼淚。就更不想讓她再看去了,要是再去,老頭兒的子女知道了沒準也不樂意呢。”她無奈地說:“自己媽自己養唄,儘管她三十幾歲就去養別人的孩子了,心裡恨她,但也不能不管她啊,畢竟是自己的親媽”。

    聽這樣的事總是讓人覺得不好受:這人太現實了吧?如果時光退回去,這個老太太還會選擇再嫁嗎?多半輩子的付出不是如流水一樣嗎?

  • 15 # 素妹評生

    第一:有條件就養老送終吧,畢竟一直跟你們生活在一起,應該也是對你們的小家庭也有貢獻的,他把你們當子女,你們把他當父親,我覺得這就是感情。照顧老人也是晚輩應該的事第二:其次如果對方有子女,他們照顧也是應該的。但看的出來你們比對方的子女更孝順和更有責任心。那我覺得重點是這個大伯要把兩家孩子約在一起談一下,如果以後就由你們照顧,那他要給你們一個交待,比如有什麼遺產什麼的,作為老人應該為子女考慮和交待清楚,尤其還不是婚生子女,如此孝順,當然多與少就不要計較,但誰承擔的責任越多就多給一點,給孩子一個交待,尤其還不是親生的子女,還一直照顧著,這是作為老人應該去做的事。 只要弄清每個人應盡的的義務和責任,大家各盡其職,話也說在明處,矛盾就會少很多。

  • 16 # 小鏡壹霏霏

    首先看樓主本家的經濟實力,再看後公公是否有醫保或親生子女。還要看看後公公有沒有為樓主家人(出婆婆外的)出過力出過錢。

    如果大病交給醫院,能承擔儘量負責,老話說的,好人有好報,自家小孩看到了以後也會學習,做一個好榜樣。

    如果經濟負擔不起,則跟後公公明確解釋好,盡力而為吧。

  • 17 # 右北平土垠覺禪

    國家有法律規定啊,繼父母有撫育教育繼子女的權利,繼子女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從你說的事兒可以分兩方面說。那你們成家立業之前,婆婆找的後老伴兒,你們有贍養的義務;你們事業有成你婆婆找的後老伴兒,有贍養的義務,但在你購房期間,你婆婆是否跟你購買財產(結婚那購房啊),假若有你應該贍養老人(給你積分購房的款項是人家共同財產積累)。人若講良心,他養你小你養他老,天經地義。

  • 18 # DHZ420荷

    你們和繼父生活了十幾年,說明你們生活中都能互相照顧,都是好人,老人老了應該盡心盡力就好!做人做事問心無愧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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