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柱下擴充套件基礎寬度較寬(大於4米)或地基不均勻及地基較軟時宜採用柱下條基。
2.當基礎下有防空洞或枯井等時,可做一大厚板將其跨過
3.混凝土基礎下應做墊層。 當有防水層時,應考慮防水層厚度
4.建築地段較好,基礎埋深大於3米時,應建議甲方做地下室。地下室底板,當地基承載力滿足設計要求時,可不再外伸以利於防水。
5.地下室外牆為混凝土時,相應的樓層處梁和基礎梁可取消。
6.抗震縫、伸縮縫在地面以下可不設縫,連線處應加強。但沉降縫兩側牆體基礎一定要分開。
7. 新建建築物基礎不宜深於周圍已有基礎。如深於原有基礎,其基礎間的淨距應不少於基礎之間的高差的1。5至2倍,否則應打抗滑移樁,防止原有建築的破壞。建築層數相差較大時,應在層數較低的基礎方格中心的區域內墊焦碴來調整基底附加應力。
8.獨立基礎偏心不能過大,必要時可與相近的柱做成柱下條基。 柱下條形基礎的底板偏心不能過大,必要時可作成三面支承一面自由板(類似筏基中間開洞)。兩根柱的柱下條基的荷載重心和基礎底板的形心宜重合,基礎底板可做成梯形或臺階形,或調整挑梁兩端的出挑長度。
9.採用獨立柱基時,獨立基礎受彎配筋不必滿足最小配筋率要求,除非此基礎非常重要,但配筋也不得過小。 獨立基礎是介於鋼筋混凝土和素混凝土之間的結構。面積不大的獨立基礎宜採用錐型基礎,方便施工。
10.獨立基礎的拉梁宜通長配筋,其下應墊焦碴。拉梁頂標高宜較高,否則底層牆體過高。
11.底層內隔牆一般不用做基礎,可將地面的混凝土墊層區域性加厚。
12. 考慮到一般建築沉降為鍋底形、結構的整體彎曲和上部結構和基礎的協同作用,頂、底板鋼筋應拉通(多層的負筋可截斷1/2或1/3),且縱向基礎梁的底筋也應拉通。
1.在柱下擴充套件基礎寬度較寬(大於4米)或地基不均勻及地基較軟時宜採用柱下條基。
2.當基礎下有防空洞或枯井等時,可做一大厚板將其跨過
3.混凝土基礎下應做墊層。 當有防水層時,應考慮防水層厚度
4.建築地段較好,基礎埋深大於3米時,應建議甲方做地下室。地下室底板,當地基承載力滿足設計要求時,可不再外伸以利於防水。
5.地下室外牆為混凝土時,相應的樓層處梁和基礎梁可取消。
6.抗震縫、伸縮縫在地面以下可不設縫,連線處應加強。但沉降縫兩側牆體基礎一定要分開。
7. 新建建築物基礎不宜深於周圍已有基礎。如深於原有基礎,其基礎間的淨距應不少於基礎之間的高差的1。5至2倍,否則應打抗滑移樁,防止原有建築的破壞。建築層數相差較大時,應在層數較低的基礎方格中心的區域內墊焦碴來調整基底附加應力。
8.獨立基礎偏心不能過大,必要時可與相近的柱做成柱下條基。 柱下條形基礎的底板偏心不能過大,必要時可作成三面支承一面自由板(類似筏基中間開洞)。兩根柱的柱下條基的荷載重心和基礎底板的形心宜重合,基礎底板可做成梯形或臺階形,或調整挑梁兩端的出挑長度。
9.採用獨立柱基時,獨立基礎受彎配筋不必滿足最小配筋率要求,除非此基礎非常重要,但配筋也不得過小。 獨立基礎是介於鋼筋混凝土和素混凝土之間的結構。面積不大的獨立基礎宜採用錐型基礎,方便施工。
10.獨立基礎的拉梁宜通長配筋,其下應墊焦碴。拉梁頂標高宜較高,否則底層牆體過高。
11.底層內隔牆一般不用做基礎,可將地面的混凝土墊層區域性加厚。
12. 考慮到一般建築沉降為鍋底形、結構的整體彎曲和上部結構和基礎的協同作用,頂、底板鋼筋應拉通(多層的負筋可截斷1/2或1/3),且縱向基礎梁的底筋也應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