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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作為父母,應該是兒子和女兒共同的老人,在老人病了以後,應該是兒女共攤醫藥費,不能讓兒子一個人承擔的。

    但是,農村的情況比較特殊,兒子繼承了父母的全部家業,女兒呢,卻什麼都得不到。如果讓女兒和兒子一樣承擔同樣的責任,對女兒來說確實是不公平的。

    比如說,老人的房子值30萬,並且都給了兒子。那麼,在老人住院時,應該先花老人房子的錢,房錢花光以後,再由子女共攤,這樣就比較合理了。

    如果老人把房子給了兒子,老人的錢也有兒子掌管。一住院,就讓女兒攤錢。最後,老人住院的錢共攤了,老人的房子和錢剩下了,通通的都給了兒子,這不是窮了女兒,富了兒子,典型的不公嗎?

    所以,如果財產都給了兒子,我認為女兒就不應該攤錢,只付出照顧的義務就行了。如果財產是兒子和女兒平分的,那女兒和兒子平均攤醫藥費,那就無話可說了。

  • 2 #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你覺得父母看病,應該兒子全拿還是子女均攤?這個問題在實際生活中還真沒有一等,得看家庭具體情況而論。按中國法律上的意思兒女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就是說兒女對老人所盡責任義務相同。而現實生活中,由於各地風俗及民間傳統習慣的不同,理論和實際就有所脫節。尤其是表現在農村,在贍養、婚嫁等問題上,則出現不同的情況。

    如我們這邊的習俗是,兒子是家族香菸的繼承人(這種觀點和習俗,歷史久遠。不過當今社會已有明顯的變革和扭轉),女兒出嫁後,一般不繼承孃家的資產。同時對孃家父母的日常生活消費、患病治療費用、及老人故去後的喪葬費用的收支開銷等事宜,一般不參與收支和消費。但是,父母日常及患病,女兒眊看伺候老人或給予老人個錢花及買各種衣物食品等,那是做女兒的心意情分,在父母去世時參與奔喪、可隨心上祭禮。

    所以,父母患病等消費,女兒一般不參與均攤。兒子們一般應均攤。不過具體到實際中,會有特殊情況的例外,比如,有弟兄幾個的,他們在父母健在時,就協商妥了,即分開確定,負責父母的一切消費。比如,弟兄二人,老大管父親、老二管母親。這樣的就不均攤了,老人患病或老去所有收支消費,各管各的,互不干涉,平時眊看或給父母買點吃的等,屬各人情分,和均攤無關。老人老後喪葬事宜,事辦大辦小,當事人做主,另一個兒子,只管披麻戴孝哭號即是,不參與收支消費等事宜。

    十里不同俗,在贍養老人問題上,各地有所方法不同。比如,現在倒插門的情況,老人的一切生活、疾病、老去等事宜,都是在家招贅的女兒女婿全擔。另外出嫁的女兒們,即不繼承老人的家產,也不負責贍養等事宜。平時眊看、照料伺候,或給老人個零花錢買吃頭等,那是女兒的心意情分,和均攤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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