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級市是指在行政區劃上,由省級行政區直接管轄且與地區同級的城市。
地級市,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地位與地區、自治州、盟相同,屬於地級行政區,是建制與地區相同的市,由省、自治區管轄。自1983年11月5日開始,在國家行政機構區劃統計上作為行政區劃術語固定下來。
1982年,地區的數量高達170個,佔當時318個地級行政區的53%,是地級行政區的主體。1983年地級行政區改革後,大部分地區被撤銷,而地級市則以撤地設市、地市合併等方式被建立。目前,在總計333個地級行政區中,僅剩7個地區,而地級市的數量則達到了293個,地級市數量約佔地級行政區總數的88%,地級市已取代地區成為地級行政區的主體。
地級市設立標準
1、市區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25萬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駐地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20萬人以上。
2、工農業總產值30億元以上,其中工業產值佔80%以上。
3、地區生產總值在25億元以上。
4、第三產業發達,產值超過第一產業,在地區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35%以上。
5、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2億元以上,已成為若干市縣範圍內中心城市的縣級市,方可升格為地級市。
地級市是指在行政區劃上,由省級行政區直接管轄且與地區同級的城市。
地級市,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地位與地區、自治州、盟相同,屬於地級行政區,是建制與地區相同的市,由省、自治區管轄。自1983年11月5日開始,在國家行政機構區劃統計上作為行政區劃術語固定下來。
1982年,地區的數量高達170個,佔當時318個地級行政區的53%,是地級行政區的主體。1983年地級行政區改革後,大部分地區被撤銷,而地級市則以撤地設市、地市合併等方式被建立。目前,在總計333個地級行政區中,僅剩7個地區,而地級市的數量則達到了293個,地級市數量約佔地級行政區總數的88%,地級市已取代地區成為地級行政區的主體。
擴充套件資料地級市設立標準
1、市區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25萬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駐地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20萬人以上。
2、工農業總產值30億元以上,其中工業產值佔80%以上。
3、地區生產總值在25億元以上。
4、第三產業發達,產值超過第一產業,在地區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35%以上。
5、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2億元以上,已成為若干市縣範圍內中心城市的縣級市,方可升格為地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