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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實體店老王

    我覺得是可以嘗試的,一般的咖啡、果汁、奶茶類飲品的利潤大多都在50%-200%以上,如果沒有租金和其他費用需要你承擔,這完全是可以合作的。

    如果是以外賣點餐的形式合夥,我覺得也可以做,雖然看似20%的提成好像很高,但對於網咖來說,宣傳不用你、下單不用你,你只負責製作與送到網咖即可,我覺得是有利可圖的。哪怕沒有這家網咖,咱們的餐廳與外賣業務照常開,而有了這個業務就是讓一部分利,多了一個銷售渠道,何樂而不為呢?最重要的是一般的網咖電腦桌面上都有點餐系統,那些通宵、熬夜上網的人對於外賣的需求也是很大的,只要自己的食物味道好,不在乎那20%的利潤。

    一般網咖的消費檔次不是很低,合作點餐、飲料什麼的還是有利可圖的,但如果只是點餐業務的話就沒什麼意思了。

    1)客流量可觀,擁有150臺機器的網咖佔地面積是超過500平米的,如果按照滿座率75人計算,以小時為單位的話,按照購買率為10%的話,平均每小時有5-7人購買飲品,也就是說平均日均最低會賣出100杯以上的飲品,這還是保守估計,如果是24小時營業的網咖銷售出去的飲品會更多。如果按照飲品的平均利潤50%計算,還是有利可圖的。

    2)投入幾乎為零,與網咖合作的一個好處是自己沒有房租、沒有電費、沒有其他附加費用,我們投入的也只是裝置錢,哪怕虧損了,裝置也是可以回收8層成本,所以這種無本的買賣是完全可以嘗試的。如果網咖老闆比較熟悉的話,既然想要抽成20%,那不放讓他在裝置上也同時承擔一些,不過這就看你自己怎麼協商了,畢竟你出了裝置、他出了房租。

    3)價格、產品檔次要適中,既然是在網咖裡銷售飲品,那麼果汁的質量、售價、檔次等都需要符合顧客的消費水平。如果是別的行業還真不好做調研,但網咖比較好操作。畢竟來上網的小夥伴兒們都會刷身份證,所以根據他們刷身份證的年齡與日常消費水平來制定產品的價格,一般的商品配比是30%產品用來拉客,50%的產品盈利,20%的產品提升檔次,只要遵循這個原則即可。

    4)風險問題,一般這種網咖幾乎是沒有什麼風險的,如果是在東北的話,冬天網咖室內會特別熱且乾燥,只要是上網超過兩個小時的話都需要飲水,這個市場需求時巨大的。如果是夏天的話,那就更不用說了,本身冰鎮果汁飲料就是暢銷貨。

    不過有一點自己要把握好,就是這個網咖到底火不火,如果火爆那就可以幹,如果不火爆那就要慎重考慮下了。

  • 2 # 懂得筆記

    我覺得可以做,美團餓了麼都可以做這個應該也行,投入幾乎為零。網咖應該也沒有美團餓了麼那麼多條件,做滿減啥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以掌機模式為主的話,入手switch好一些,還是入手switch lite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