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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澹奕

    明治維新後,日本成為類似於德意志帝國的表面君主立憲制,實際君主專制的國家,天皇再次成為權力核心。然而二戰以後,日本天皇從神壇跌落,為了順應日本的民意,美國保留了日本的天皇制度,但仍舊迫使日本的昭和天皇在1946年發表了“人間宣言”,承認天皇與平民無異。

    如今的日本天皇是日本國家的象徵,沒有實際權力,只是象徵性批准法律、召集國會、出席禮節性的外交活動與重大典禮。

    日本天皇喪失了權力,天皇只能根據憲法行事,並無關於國政的職能。天皇根據國會的提名委任內閣總理大臣與最高法院的院長。

    日本皇室包括天皇、皇太后、太皇太后、親王、親王妃、內親王、王、王妃與女王。日本皇室沒有姓氏,賜予“宮”號,日本皇室沒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日本皇位由皇族男子繼承,天皇一旦駕崩,皇嗣立刻登基。天皇與皇室成員不得收養養子。皇太子18歲成年後,可以代替天皇進行各類公務處理。

    日本皇室由“宮內廳”管理,有一千多人,每年天皇夫婦與皇太子、家庭成員的生活費用稱作“內廷費”,大約3億日元。這些錢除了皇族生活費,還有接待外賓費用、皇家慶典與祭祀、宮廷職員工資等等,所以相對來說,日本皇室的生活相當拮据。

  • 2 # 一知

      日本透過明治維新建立了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度,走上了近代國家的發展道路。但在明治時期的《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明確規定:大日本帝國由萬事一系之天皇統治之。天皇神聖不可侵犯。天皇為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在明治憲法體制下,立法、司法、行政三大統治權由天皇總攬,天皇處於國家權力結構的中心,議會、內閣、軍部各自為政,分別對天皇負責。

      二戰結束後,國際上強烈要求廢除天皇制、追究天皇戰爭責任,尤其美國國內輿論強烈要求廢除天皇制和審判裕仁天皇。但美國政府還是於1945年11月做出“為了佔領目標,天皇的存在不可或缺”的判斷,在美國的保護下,天皇免於作為戰犯被提起公訴,日本的天皇制被保留下來。

      但是,天皇在日本國家政治結構中的地位和作用發生了根本變化。戰後《日本國憲法》規定:“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徵,是日本國民統一的象徵……天皇關於國事的一切行為,必須有內閣的建議和承認,由內閣負其責任;天皇只能行使本憲法所規定的關於國事的行為,沒有關於國政的全能。”在《日本國憲法》下,天皇失去了總攬國家統治大全的地位,被剝奪了傳統的絕對主義性質。天皇僅僅是日本國的象徵,日本國民統一的象徵,沒有參與國家政治的權力和職能,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政治權力,只履行由內閣建議或認可的國事行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4700主機預算,能上2060嗎,也就lol,怕1660不能代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