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車其實是一個沒有明確界定的詞,題主所說的助力車其實是指老年代步車、觀光車、場地車之類的電動四輪
從法規方面來說:
1、首先明確一個概念,電動四輪車≠電動汽車。
▲老年代步車底盤
也就是說,電動四輪車是不能上牌照、不能辦理行駛證、沒有專門的駕駛證的,目前來說,此類車輛可以在廠區、景區等內部道路內使用,不允許在社會道路上行駛的。高速公路也屬於社會道路,並不是內部道路,當然是不可以行駛的。
2、電動四輪車很多是沒有生產資質的,或者說是由生產電動腳踏車或電動摩托車的生產許可來打擦邊球來生產的,當然其設計資料、標準也是等同於兩輪或三輪電動車的,不存在安全效能,雖然外形與汽車相似,但其實是沒有監管的,在發生事故時沒有任何對人身安全的保障可言。
3、很多電動四輪車的銷售優勢就是不需要牌照,駕駛證等,就可以上路,那麼就帶來了一個問題,我們都知道,上高速行駛是需要透過收費站的,收費站記錄車牌然後放行。既然電動四輪沒有車牌,那麼是如何進入高速公路的,是否涉嫌違規操作。
從安全方面來說:
1、速度方面,高速公路要求最低時速不得低於60公里每小時,也就是說,在高速公路上不光超速屬於違法,低速行駛同樣是違法。在大家都是10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駛時,一輛設計最高時速50公里的電動車與停在道路上沒有區別,是非常危險的,不僅僅是對自己,同樣對別人來說都是一個高危因素。
▲汽車鋼架結構
2、防護性方面,任何汽車即使是安全新能最差的機動車,都是有相當多的安全配置的,包括但不限於氣囊、ABS、ESP、防撞鋼樑、車身鋼架結構、ABC柱等等,而電動四輪由於其設計方面、造價方面、監管方面等等條件造成其安全配置幾乎沒有。可以肯定的是,電動四輪都是沒有合格的鋼架結構的,即使是有安全氣囊,沒有前者的保證,安全氣囊在碰撞時甚至會變成傷害駕駛者的因素。在高速行駛時,安全性尤其重要,不同於慢車道,發生事故很難保障生命安全。
3、由於不需要駕駛證,很難保證駕駛者有安全意識(有安全意識也不會上高速了),也不能保證駕駛者懂得交通規則,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如何保證、監督其不會違規操作,例如停車、逆行、倒車、連續變道等等危險行為。即使是機動車,在駕駛證實習期一年內也是不允許單獨駕駛車輛上高速的,何況是沒有駕駛證的駕駛者。
交管部門不允許其上高速,這不僅是對電動四輪駕駛者生命安全負責的表現,更是對所有交通參與者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任的表現。
助力車其實是一個沒有明確界定的詞,題主所說的助力車其實是指老年代步車、觀光車、場地車之類的電動四輪
為什麼此類車輛不能上高速從法規方面來說:
1、首先明確一個概念,電動四輪車≠電動汽車。
▲老年代步車底盤
也就是說,電動四輪車是不能上牌照、不能辦理行駛證、沒有專門的駕駛證的,目前來說,此類車輛可以在廠區、景區等內部道路內使用,不允許在社會道路上行駛的。高速公路也屬於社會道路,並不是內部道路,當然是不可以行駛的。
2、電動四輪車很多是沒有生產資質的,或者說是由生產電動腳踏車或電動摩托車的生產許可來打擦邊球來生產的,當然其設計資料、標準也是等同於兩輪或三輪電動車的,不存在安全效能,雖然外形與汽車相似,但其實是沒有監管的,在發生事故時沒有任何對人身安全的保障可言。
3、很多電動四輪車的銷售優勢就是不需要牌照,駕駛證等,就可以上路,那麼就帶來了一個問題,我們都知道,上高速行駛是需要透過收費站的,收費站記錄車牌然後放行。既然電動四輪沒有車牌,那麼是如何進入高速公路的,是否涉嫌違規操作。
從安全方面來說:
1、速度方面,高速公路要求最低時速不得低於60公里每小時,也就是說,在高速公路上不光超速屬於違法,低速行駛同樣是違法。在大家都是10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駛時,一輛設計最高時速50公里的電動車與停在道路上沒有區別,是非常危險的,不僅僅是對自己,同樣對別人來說都是一個高危因素。
▲汽車鋼架結構
2、防護性方面,任何汽車即使是安全新能最差的機動車,都是有相當多的安全配置的,包括但不限於氣囊、ABS、ESP、防撞鋼樑、車身鋼架結構、ABC柱等等,而電動四輪由於其設計方面、造價方面、監管方面等等條件造成其安全配置幾乎沒有。可以肯定的是,電動四輪都是沒有合格的鋼架結構的,即使是有安全氣囊,沒有前者的保證,安全氣囊在碰撞時甚至會變成傷害駕駛者的因素。在高速行駛時,安全性尤其重要,不同於慢車道,發生事故很難保障生命安全。
3、由於不需要駕駛證,很難保證駕駛者有安全意識(有安全意識也不會上高速了),也不能保證駕駛者懂得交通規則,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如何保證、監督其不會違規操作,例如停車、逆行、倒車、連續變道等等危險行為。即使是機動車,在駕駛證實習期一年內也是不允許單獨駕駛車輛上高速的,何況是沒有駕駛證的駕駛者。
交管部門不允許其上高速,這不僅是對電動四輪駕駛者生命安全負責的表現,更是對所有交通參與者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任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