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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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千秋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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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內心說話
按我猜測這本房產證一定是女方名義,就要看女方願意與你分房產,如果女方不同意與你分房產,男方偷定了,因為法律上求(證據),說回來如果房產證有雙方名字,那麼房產平分是合情合理,在法律上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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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婚前女方借錢全款買房,婚後一起還借款,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一般來說是無法爭取到產權的。這是因為:
因為是婚前,又是全款買房,房產證上應該是女方單獨的名字。從法律意義上講,這應該是女方的婚前財產。離婚後,應該歸女方所有。
但依題主所說,婚後男方共同參與了還借房款,這個是要有切實證據的。也就是那一天,那一筆錢還了誰的借款都要有字據、錄音、或影片、口供的。這些東西如果不是提前預防,誰也不會去留下這些證據的。就是現在能夠取到被借人的口供,也很難證明還借用的錢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這樣,主張權力的訴訟,很難受到法律的支援。
如果男方有切實的證據參與了還款,那麼房子就可以分為婚前買房時自有資金部分和外借資金兩部分。外借資金部分因為是男女雙方婚後共同財產所還,所以在離婚後,男方可以對婚後共同還款部分有一半的權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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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司法搬磚碼字er
意思是說婚前女方全款買房,那麼房屋應該是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婚後雙方一起償還借款,實質上是與婚後雙方一起償還銀行住房貸款的性質一樣。
在司法實踐中,一方起訴離婚,這個房屋原則上是歸女方所有。但是雙方在婚後共同償還的借款,應當平均分配,男方所支付的那一半,應當退還給男方。
所以男方是無法分得房屋的,但是可以要求女方支付二人共同償還借款總金額的一半。
必須得注意的是,留存好相關證據,也就是婚後雙方共同償還買房借款的證據。
可以!
女方婚前借款買房,婚後夫妻共同還債。還債部分為夫妻共同資產,離婚時,要麼女方將婚後共同還債部分,要麼以經濟方式,補償男方一半,要麼對房產進行分割(按各方出資份額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