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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知非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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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凡丶人
謝謝邀請!說起來比較可笑,曾經偶然的機會見到一個女孩,同學的同學,暑假前,以前關係很好的女同學讓我幫打聽找一份暑假工,因為我沒上大學直接步入社會打工,於是一放假就過來我這邊了,帶著她的高中同學一起來到我上班附近,我下班後去找她們碰頭,看到的第一眼就心動了,然後先一塊吃了個飯,期間,跟她相互加了qq,留了電話,第二天給她們安排好了暑假工的事。我平時呢還算比較Sunny比較注意個人形象,一頭簡約髮型,稍微有點宅,畢竟上班嘛,三點一線的生活,有意識的看她空間後,為了符合她喜歡的樣子,特地去理髮店裡把髮型改了,燙了一下,然後買了倆套比較潮流、時尚的衣服,(跟平時穿的休閒裝有點差距那種感覺)經常下班後會宿舍洗完澡吹乾頭髮去她們那玩會兒,然後各種耍帥,就是比較作的意思,就是為了人家一個印象而已。當然這都是過去式了,現在想想真可笑,像個小丑。像我這麼傻的人應該很少……呵呵
在青春懵懂的年代,談情說愛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八十年代初,那時候的我們,沒有網路,沒有手機,沒有電視,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己一個人去想象,揣摩。
記得很清楚,我的一個發小,看上了一個發小的表妹,經過朋友同意並且幫忙約好一起去爬山玩,就是我們這裡的花果山,那時候可以隨便玩,不要門票。
我的這個發小,和女孩子正好有個單獨的機會,趕緊把衣服整理一下,把帽子戴正了,然後面對著女孩,低下頭,憋住了一口氣,說了一句:我們兩個談物件,好嗎?
女孩子,當時沒有回答,過了兩分鐘,害羞的點點頭。 從花果山回來以後,我的這個發小,過來我家裡,興奮的告訴我,說她同意做我物件了,只不過是說,先處處看。我也是為他高興
後來,我發現他每一次的約會,都會把腳踏車,擦的乾乾淨淨,衣服都要燙一燙,穿的筆挺。在用一條小的,像女孩子用的方巾,系在脖子上。感覺帥哥帥的,很酷。
有時候也會帶著女孩子去一個喜歡音樂的朋友那裡,去聽聽歌,跳跳舞啥的。
過了大概半年時間,女孩子給他寫了一張小紙條,發小,看了以後,找我琢磨琢磨。上面的內容是,天涯何處無芳草……
又過了若干年,他們兩個,各自結婚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