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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來自農村的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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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慎獨圓融
那的看遲到的原因是什麼,工作人員的因素導致遲到,造成病人死亡應該承擔相應責任。但是路上有太多不確定性,交通堵塞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遲到則與救護單位和工作人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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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這隻饕鬄很善良!
責任是一定要追的,但首先要調查原因,到底是哪一方哪一個環節導致的,先來看醫院這方,接到120電話,指揮中心會以附近最近醫院來派遣一般指揮時間轉達到醫院2-3分鐘,(這過程中指揮中心往往有些新人或不管轄區的派錯醫院打錯電話該醫院告知指揮中心不屬其轄區的也會浪費5分鐘)醫院急診接到120指揮中心電話,一般會通知出車醫生,護士,這個也要看時段,白天出車速度會比較快因為都在工作中,要是晚上或深夜出車速度會慢些,因為都在宿舍休息要穿衣服,還要電話一個一個通知司機,醫生,護士,而已這裡面還有一個細節就是接120電話的這個護士是先打電話給報警人確定地點,傷情,還是先打電話通知出車人員出車這個時間也花費5分鐘左右,這個出車還分是在醫院待命出車,還是從另外一單急救事件的現場位置趕去是半路上或更遠的地方趕去,能否到達新的急救現場,醫院急診護士都需要電話聯絡出車救護車方能知道,要是不能,急診護士還需打電話通知120指揮中心,指派其他醫院這裡面花的時間就不用說了,然後救護車出車到達當然要考慮現場位置,距離,路段,和該救護車司機熟不熟路,專不專業,在路上是一路暢通還是遇到不禮讓救護車的車輛等其它突發事故。說完醫院這方,再說下報警人這方,要是報警人能夠清晰準確陳述的說出地點,不誤解或導致救護車司機走錯路,當然報警人這方就沒責任。總得來說就是報警人有無準確及時告知現場位置,120指揮中心有無將急救指令快速轉接指揮醫院,醫院急診有無快速出車到達,在到達的過程中有唔耽誤時間,路程的個人行為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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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Lss
如果急救車的故意明顯遲延造成病人死亡,要承擔責任。如果不是故意遲延,是因有其他急救任務或者因交通等原因導致遲延的,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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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羅Luozq
那要看是不是醫院方面的原因導致的延誤,如果有證據表明是,那就可以追究責任。如果是因為堵車或者路途遙遠造成的,要追責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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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杭州景芳達哥
這個需要視實際情況來,交通是不是便利的,當地政府的醫療急救配置也是一個因素,如在城市發生這種不幸需要追責,在農村有些地方情況比較複雜,如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哪120應被視為無過錯,人為因素造成的是有責任的,當然還要看病人的個體狀況而定,不能夠用簡單的一句話來下結論對或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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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醫院離孕婦摔倒的距離是多遠?如果說是近的話,我覺得應該是要追究了,如果說是遠的話,考慮到實際情況可以再做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