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線上杭州2月20日訊 2月14日,杭州轉塘派出所接到李蘭的報警,稱12歲的兒子拿大人手機玩影片,兩天時間給主播打賞了5萬多元,這筆錢現在拿不回來。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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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晃晃悠悠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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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梅酒7465
手機成為父母陪伴女兒的工具,而網路中的規則多是成人世界的遊戲,或許父母也不知曉遊戲的無底洞,也不清楚孩子的喜好。希望父母提高警惕並意識到自己與孩子間的關係是否出現了問題。當然都是第一次做父母,父母也是需要不斷學習理解孩子每個年齡段的敏感問題,更新陳舊的思維觀念,而不是等到事態崩了 ,才醒悟。
1、父母引導正確的消費觀,瞭解孩子這個年齡段需要哪些支援,與同伴的關係是 怎樣的?以孩子的角度關心需求,理性分析問題所在。
2、父母對孩子的關照以手機維持,其實越縱容越不懂感恩,父母忙碌生計,孩子大部分時間以手機為伴,長此以來便遮蔽了親密關係。
3、孩子缺關愛,缺溝通,缺陪伴,建議忙碌的父母儘可能每週抽出一定時間與孩 子相處,和孩子一起做他喜歡的事情,若是用心準備晚餐,一起計劃旅行,一起玩遊戲,在一起的時光總會建立起愛的信任,而不是把時光交給了手機。
4、孩子可自己提出規則,父母給予建議並一同遵守,培養孩子的自控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塑造孩子的學習興趣和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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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生領界
孩子需要學會理財和尊重,父母需要學習界限和愛。
袁瀟瀟
法學碩士
“七巧板”兒童生命發展專案 講師團成員
從法律角度看:
孩子屬於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屬於需要監護人監管時期。
這種大額消費,
未成年人是沒有權力做的。
所以,依照法律規定。
監護人完全可以申請,
把買禮物打賞的錢,
全額要回來。
這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