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種工程專案的訂單合同。
FBT模式,簡單說明如下:
FBT是英文Financing(融資)、Build(建設)和Transfer(轉讓)的縮寫形式,即“融資—建設—轉讓”,FBT模式是由業主確定融資建設方,由融資建設方負責專案資金籌措和工程建設,專案建成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業主回購,並由業主向融資建設方按專案總投資支付回購價款的一種融資建設方式。
FBT融資建設方式具有如下特點:
(一)參與主體的特殊性。參與FBT專案的主體為業主和工程融資建設方,這兩方主體均具有特殊性。在基礎設施專案建設中,業主為特殊主體,即政府、政府組成部門。建設方主要為具備一定投融資能力的投資機構和具有建設資質的建築企業等。
(二)投資客體的特殊性。一是FBT專案的客體大部分為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如城市軌道交通、橋樑、公路等基礎建設,政府對其享有建設權和所有權;二是FBT投資客體的所有權存在轉移性,即業主透過合同方式把某一重大專案的投資、建設的權利和責任讓給投資建設方,融資建設方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擁有該專案的所有權,專案竣工驗收合格後,業主回購專案並獲得專案所有權。
(三)法律關係的複雜性。FBT專案涉及融資、建設、轉讓等一系列活動,參與人包括政府、專案業主、融資建設方(投標人)、施工企業、原材料供貨商、融資擔保人、保險公司以及其它可能的參與人,從而形成了眾多參與人的紛繁複雜的法律關係。
(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是透過合同確立的。其中貸款合同、建設合同、回購承諾、回購資金履約擔保以及聯合體協議等,是一系列合同的有機組合。
是一種工程專案的訂單合同。
FBT模式,簡單說明如下:
FBT是英文Financing(融資)、Build(建設)和Transfer(轉讓)的縮寫形式,即“融資—建設—轉讓”,FBT模式是由業主確定融資建設方,由融資建設方負責專案資金籌措和工程建設,專案建成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業主回購,並由業主向融資建設方按專案總投資支付回購價款的一種融資建設方式。
FBT融資建設方式具有如下特點:
(一)參與主體的特殊性。參與FBT專案的主體為業主和工程融資建設方,這兩方主體均具有特殊性。在基礎設施專案建設中,業主為特殊主體,即政府、政府組成部門。建設方主要為具備一定投融資能力的投資機構和具有建設資質的建築企業等。
(二)投資客體的特殊性。一是FBT專案的客體大部分為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如城市軌道交通、橋樑、公路等基礎建設,政府對其享有建設權和所有權;二是FBT投資客體的所有權存在轉移性,即業主透過合同方式把某一重大專案的投資、建設的權利和責任讓給投資建設方,融資建設方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擁有該專案的所有權,專案竣工驗收合格後,業主回購專案並獲得專案所有權。
(三)法律關係的複雜性。FBT專案涉及融資、建設、轉讓等一系列活動,參與人包括政府、專案業主、融資建設方(投標人)、施工企業、原材料供貨商、融資擔保人、保險公司以及其它可能的參與人,從而形成了眾多參與人的紛繁複雜的法律關係。
(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是透過合同確立的。其中貸款合同、建設合同、回購承諾、回購資金履約擔保以及聯合體協議等,是一系列合同的有機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