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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漢雪靈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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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明啊,光是電磁波。
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與其說我們從理論上證明出了光速最大且不變,不如說,只有光速最大且不變才最合理。最先得出這個結論的是麥克斯韋,而非愛因斯坦。他的電磁學方程可以推匯出電磁波與任何物體的相對速度均為幾個常數列式算出的定值,計算結果和當時測定的光速很近似,於是他推測光也是一種電磁波,光與任何介質的相對速度也應該是定值。麥克斯韋的推導過程有以太這個概念,前提錯誤,但是計算結果正確。
當時的人們以為由此可以找到一個絕對靜止的座標系,在這個座標系中,電磁波的傳播速度為光速,而在其他的勻速座標系中,電磁波的傳播速度為光速與座標系速度的向量和。後來邁克爾遜莫雷實驗發現各勻速座標系中電磁波傳播速度不變。為了解釋這一點,一開始認為是電磁波的傳播速度變了,但是勻速運動的物體會發生尺縮效應,所以導致表觀上電磁波傳播速度不變。為了計算尺縮的大小所以有了洛倫茲變換。再後來才是愛因斯坦直接假定電磁波的傳播速度在不同座標系中恆定不變,就是說,那我們就不要以太了,於是建立起狹義相對論的體系。
後來發現挺好用,以光速不變原理進行了一系列實驗,做了很多理論,發現都很自洽。
ok,那就這樣吧。實際上很多應用和研究中,也有直接把光速做無窮大的。。。這樣的結果比較好算。。。時至今日,都快變成公理了(再次笑哭)。但是誰在乎呢?
其實也可能是目前人類水平不夠的原因吧,很多東西物理上都沒有明確的解釋。比如說,為什麼物質有質量呢?你說呀你說呀~因為有質量子唄~找到質量子沒?沒~
其實也有一些基於相對論和質能方程的解釋,但是其中涉及到一個光子,什麼東西呢?沒有質量。。。所以按照質能方程算出來以後速度最大就到光速了,而且,質量越大,速度越小,所以光速最大。。。但是找到質量子了嘛?沒有。
光的傳播速度接近以每秒30萬公里。在我們所知的宇宙中是最快的。但是不是最快。
光其實就是西方所說的上帝。光中包含了所有的思想,思維,靈魂。全人類沐浴在Sunny中,就像世界所有的電腦透過網際網路互聯一樣。只是這種光纖人目前還感覺不到。但是。人一旦離開了Sunny。馬上就會產生精神疾病。比如,長期待在牢房或者地下室,人會感到不舒服,時間再長一點,精神就會處於崩潰。
那麼光到底是什麼呢?
目前的物理學認為光是波粒二象性的。也就是說光它既是一種波,也是一種粒子。
當然,你也可以認為光是所有色的疊加。是陰陽處於平衡的載體。也許你不能理解。但是隻要能引起你的思考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