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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種花家四川兔保險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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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和大叔
嚴格來說,當我們分析一件事值得與不值得時要從多角度來闡述,畢竟一件事不同角度代表不同利益,產生的結果不一樣,自然就有了值得與不值得一說。
對於遠嫁姑娘的家人來說,肯定不希望姑娘遠嫁。這恐怕是天下做父母都能深刻體會到的苦衷。自己一手帶大的孩子最終遠嫁他鄉,相當於從今以後天各一方,雖然現在交通越來越方便,但是想見一面也並不容易。如果趕上過年過節,看到其他家庭兒女成群,自己家裡冷冷清清,這時思念孩子的心情悲涼酸楚。單純從這方面來說,顯然不值得的。
但是,天下的父母都希望兒女幸福。如果女兒找到了對自己一輩子都特別好的男人,做父母的是放心願意將女兒遠嫁的。畢竟只要孩子幸福了,父母也就開心了。從這方面來說,是值得的。
從女兒角度來說,春節不能陪伴父母過節,遠嫁顯然是不值得。從長遠來說,人與人的關係都是一段連著一段,作家龍應臺曾形容親人之間的關係是:“我慢慢地、慢慢地瞭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做女兒的終究要離開父母的懷抱,去尋找自己的幸福。這樣來講,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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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煙臺山的海
父母在不遠游,父母的一生都是在為後代奔波操勞。長輩有話,翅膀硬了,愛有很多種,為了自己的愛情拋棄了父母的孝就是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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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幽谷冰城
父母希望孩子們好,過好自己就好,回不了家,時常給父母打個電話,問候一下,父母知道你安好,父母也會過個安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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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濃茶淡飲
從遠嫁那一刻起,就選擇了愛放棄陪父母。
我貴州,姐嫁江蘇,時間不多,18年。沒回來陪父母過一次年。每逢年夜,母喚女,喋喋不休,女聲聲不應。這種場景每每讓心情高漲的我們變的索然無味。
我們這裡遠嫁人很多,情況都大抵如此。
是恨嗎,不是。為了愛嫁到遠方,為了新的家,努力工作賺錢,每到年前思家思母之心是有的,但每每想到長途跋涉的不便和價格不菲的車票,還有耽誤的時間。更打消回家陪父母的想法。再說,女生外嚮是天生,在她們的潛意識裡,現在的家才是她的家,陪父母只是一種可有可無的表像。自己不陪還有兄弟姐妹呢,這種自我安慰其實就是已經放棄父母的表現。
時間久了,當有了自己的孩子,全部的愛都在家和孩子身上,這時候的父母更成了兒時記憶和跟自己孩子聊天的談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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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民俗村冬至水餃夏至面
過年不能陪自己父母的姑娘,未必都是遠嫁。這得分情況吧:有些是工作原因,比如軍人,醫護人員,出華人員等;有些是結婚後因為學習工作的調動而遠離父母。
如果開始就是因為愛情遠嫁,值不值得,那得看自己的感受:愛情親情一樣重要,確實難於取捨。
我附近有一位二嫂,她孃家在東北,平時忙,確實是不能常回家看媽媽,不過她有哥哥,哥哥嫂子侄子對她媽媽特別孝順,這讓她有些欣慰。她媽媽有七十多了,曾經來過我們這裡二次,對自己老姑娘的掛念,可憐天下父母心……
德州也有一些四川陝西等山區媳婦,在上個世紀嫁到我們這裡。有人覺得這裡好,介紹自己的親戚老鄉也嫁過來。入鄉隨俗,她們在這裡辛勤勞動,開枝散葉,生活美滿幸福。閒暇時候,她們一起聚會或者回孃家。潑辣的姑娘很容易適應環境,有些人的口音已經分不出是外地人了。當地的天氣,飲食習慣她們也都適應了。孃家太遠,萬一氣跑了不好找,我們當地小夥那是把她們當公主對待哪。
還有一個例子是,有一位大嫂,當年自由戀愛遭到父母反對,私奔沒有成功。父母做主,她在附近找人結婚。婚後夫妻性格不合,一直吵吵鬧鬧過了多年。兩人熱戰冷戰,雙方父母都知道,跟著操心。
有一附近女孩,從小嬌生慣養,不講道理,結婚後因為和公婆矛盾,做丈夫的沒有幫助她說話,一氣之下喝農藥,幸虧搶救及時。
遠嫁未必不幸福,近嫁也得看情況。
當然我們都希望愛情離自己家很近,不需要遠嫁,事事順心,天下哪有十全十美的事呢?如果經濟基礎好,或者工作又不是那麼忙,飛機動車……這些可以彌補遠嫁的缺憾吧。畢竟我們不是古代,不是大唐,不是大清,不是文成公主,不是探春,遠嫁值不值得,我們自己說了算!
心疼那些因為各種原因不能在春節期間陪伴父母的姐妹們,祝福她們心情愉快,祝福她們的父母親人以及天下父母健康長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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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919974088088
我認為,其實遠嫁和過年回家這兩者並不是不可調和矛盾。真愛固然美好和值得擁有,然而父母卻是人一生最不可替代的人。為了愛可以遠嫁,但是現在交通工具這麼多,一兩個月回家看看父母都不是問題,更何況過年回家了。所以不應該拿著遠嫁的幌子拒絕回家,因為在父母眼裡,你永遠是他們的牽掛。
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一,作為子女,你受點累,一年多跑幾趟,自駕,飛機,高鐵都是不錯的選擇。二,把父母接到身邊,如果你和公婆一起住,你可以在你家附近給父母租個小公寓,成本也不會太高。父母養你長大,你養父母變老,人之常情,也的確該付出,我想婆家也說不出什麼吧,況且既然你遠嫁是真愛,老公就應該很支援你才是,不然這樣的真愛不要也罷。
不過話又說回來,能留在父母身邊的還是最好的選擇,為人子女,千萬別“子欲養而親不待”,後悔都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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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番茄15255667
對父母的愛是愛,對另一半的愛也是愛,同樣是愛,一定要分出個高下?再說了,父母除了對你的愛之外,也有對另一半的愛啊,而且多少人上一輩兒人不也是遠離他鄉結婚的?有什麼值不值,只有想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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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Mr-易
我覺得這都什麼年代了還這麼糾結?現在交通這麼方便,做子女的多跑跑也沒什麼,大家互相理解調劑安排一下就可以了,既為愛遠嫁又何來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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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忠孝難以兩全,特別是這遠嫁!不過現在交通發達了,距離不在像過去那樣是難以逾越得了!春節之內回去看望父母還是做的到的!就看配偶願意不願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