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昆德拉的時候,有一段印象深刻,就是他對於“媚俗”的比喻--媚俗讓人接連產生兩滴感動的淚,第一滴眼淚說:瞧這草坪上奔跑的孩子們,真美啊!第二滴眼淚說:看到孩子們在草坪上奔跑,跟全人類一起感動,真美啊。第二滴眼淚就是“媚俗”現在看到對於一件藝術作品,包括攝影作品或者文學,都會有評價說“媚俗”甚至是很多現象,特別是文化現象,也會被冠以“媚俗”的評價,比如看一部電影看哭,就會被說是媚俗。但這種現象又如此普遍,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好像充斥著媚俗的文化,那麼在如今這個時代,對於“媚俗”應該有怎樣的思考?又該怎麼看待“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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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半卷
很好的一個問題啊,“媚俗”這個詞能夠流行,這和兩個作家有關。一個是米蘭昆德拉,一個是韓少功。
這個詞來自於韓少功翻譯的米蘭昆德拉的小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韓少功把“kitsch”翻譯為“媚俗”。學術界對於這一點,褒貶不一,眾說紛紜。
這個詞有三層意思,第一層是我們都相信生命是美好的,可是人會製造大便。大便不被承認,大家裝作不存在的樣子,這種美學就是“媚俗”。第二層,政客的媚俗,這個不作過多的展開。大家理解就行。第三層,藝術的媚俗,由於現代各種媒體的發達,很多藝術不得不與流行風尚沾點邊,以此迎合大眾。
關於這個翻譯,到底是否合適不同學者有不同看法。學者楊樂雲認為,原意更像是“故作多情的群體謊言”。呂嘉行翻譯成“忌屎”,周榮勝翻譯成“媚美”。梁秉均翻譯成“奇趣”,葉朗翻譯成“畸趣”……翻譯家的不同翻譯,其實體現了不同人對於文字、語言的不同理解。
其實,米蘭昆德拉對這個詞有過解釋,他認為這是一種不擇手段討好大多數人的心態和做法。確定大家喜歡什麼,然後把自己放在這種模式裡。
當然了,我們日常生活裡“媚俗”更多的是曲意迎合的低俗的藝術行為。打個比方,我談藝術,明明可以談其他的東西,結果,我非要搞一個裸女。用低劣的、刺激慾望的做法去迎合大眾。當然了,文學界對於媚俗,也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有學者就把王朔、崔健、蘇通他們當作“媚俗”,因為他們的策略,新的規則才被建立,文化才沒有崩潰。
總之,媚俗是一個爭議極大,內涵極為豐富的詞彙。